各縣市跨年晚會甫落幕,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今(1日)在臉書上表示,身為一個納稅人,自己一直在懷疑,各地方政府有必要花那麼多稅金辦跨年晚會嗎?
李茂認為,煙火施放沒有花到稅金而由企業贊助(李強調背後的事情自己不知道),大家看著高興也就罷了。但是沒參加跨年晚會的自己,還是很想質疑,把自己的稅金拿去請藝人,讓他們可以開超跑、住豪宅,這樣好嗎?難道不能讓參與跨年晚會的人自己付錢請藝人嗎?難道全以廠商贊助款來辦跨年晚會,然後讓自己的稅金省下來協助弱勢者,會很難嗎?
李茂生嘆,自己真的不知道,只知道稅金如何被用掉。自己只能質疑,卻無法干涉。因為自己選出奇怪的議員,請他們替自己監督稅金的適用罷了。「怪誰?怪我自己。」
文末,李茂生說,「來吧鄉民們,開始戰我」,表示希望網友與他論戰。實際上,贊同李茂生觀點的網友占大多數。有網友表示,平常的家庭,會在負債累累的狀況下辦Party慶祝嗎?
另外有網友表示,應該參照高雄模式,跨年交給企業辦理,政府只需要維持交通即可。也有網友認為,在新聞上看到一些弱勢問題,突顯出臺灣的社工真的很缺人跟經費,「但各縣市府就是有錢花在浮華上」。
有網友說,以前人比較重視農曆過年,有許多傳統風俗,家家戶戶都忙上忙下的準備,大人們忙著買東西拜拜,小孩子則四處「趴趴走」,去柑仔店投硬幣、打電動。該網友認為,那是以前一年中最快樂的一段時間了,「真正的過年的氣氛就是那樣的」。
也有網友反駁,認為「藝人開不開超跑跟跨年晚會有關係?」也有網友開玩笑的說,「鄉民宅宅們是不會去跨年晚會的,因為沒人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