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被判死刑!中國國企高管賴小民貪腐案,引發人權團體批評

2021-01-08 19:40

? 人氣

賴小民此前身份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華融為中國上世紀90年代建立的國有企業。(BBC News中文)

賴小民此前身份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華融為中國上世紀90年代建立的國有企業。(BBC News中文)

中國天津市一家法院5日宣判,對賴小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近年來中國對經濟類犯罪判處死刑的案例較為少見,該案因此引發輿論關注。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賴小民此前身份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華融為中國上世紀90年代建立的國有企業,用以處理其他國有銀行不良資產,逐步擴展到銀行、證券、信託、投資和期貨等金融領域。

上述法院稱,2008年至2018年賴小民利用職務便利受賄折合人民幣17.88億元(約合新台幣77億5422萬元);侵吞、套取單位公共資金共計人民幣2513萬餘元;同時還在與妻子合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

賴小民涉受賄、貪污、重婚3項罪名。具體而言,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約合新台幣867萬3624元);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值得一提的是,作出判決的是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該案涉及死刑判決,將自動上訴到最高法院。

巨額貪腐的細節

上述法院對賴小民的受賄犯罪形容為,「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極深」。

賴小民受賄犯罪事實22起,其中3起受賄數額在2億元、4億元、6億元以上,另有6起受賄犯罪數額均在4000萬元以上。

賴小民是2018年4月被中紀委宣布調查,同年10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因此,該案另一個背景是,「反腐風暴」大量高官落馬後,近年來重大貪腐案件已比較少見。

上述法院稱,賴小民目無法紀,極其貪婪,大部分犯罪行為均發生在中共十八大之後,屬於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頂風作案。

賴小民是2018年4月被中紀委宣布調查,同年10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BBC News中文)
賴小民是2018年4月被中紀委宣布調查,同年10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BBC News中文)

該判決也受到國際上的批評。

「因受賄等金融犯罪對賴小民處以死刑,是駭人聽聞和不可接受的,顯然違背了中國對尊重國際人權標凖的承諾。」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事務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向BBC表示。

人權觀察將之形容為「殺雞儆猴」,並表示,該機構反對在任何情況下執行死刑,因為「死刑本質上是殘忍的,並認為死刑侵犯了所有人類擁有的生命權和基本尊嚴」。

中國死刑制度

中國刑法1979年頒布後,死刑罪名最多時達到68項。

2011年中國第一次取消部分死刑罪名,包括走私類、盜竊類、以及部分經濟犯罪等13項。

2015年,再次取消走私假幣罪、集資詐騙罪、組織賣淫罪等9項。

至此,中國刑法保留的死刑罪名有46項,依然是全球保留死刑罪名最多的國家。

死刑和死緩,前者會立即執行,後者全稱為死刑緩期2年執行,如果表現良好,會減為無期徒刑。

人民幣。(by moerschy@pixabay)
人民幣。(by moerschy@pixabay)

貪官與死緩

2015年中國執行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將貪污受賄犯罪原先單一依據具體數額進行定罪量刑的模式,修改為「概括數額+情節」的定罪量刑模式。

即原則上規定「數額較大或者情節較重」、「數額巨大或者情節嚴重」、「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情節特別嚴重」3種由輕到重的犯罪情況,相應規定了三檔法定刑;並規定數額特別巨大且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比於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官員,賴小民的17.88億元貪污數額較大——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受賄2.46億元(約合新台幣10億6685萬元),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涉案3.4億餘元,以及龍煤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於鐵義受賄3億元(約合新台幣13億104萬元)。

3人都被判死緩及終身監禁。

2011年,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和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被執行死刑。此後,多年未有其他官員判死刑案件。

直到十八大後落馬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趙黎平被判死刑立即執行,不過他除受賄罪外,還犯有故意殺人罪,2017年5月被執行死刑。

其他類似死刑案例

2009年,浙江女商人吳英涉嫌集資詐騙3.9億元(約合新台幣16億9135萬元),被金華市中級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其死刑。2012年1月,浙江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2012年04月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吳英死刑,該案發回浙江高院重審。1個月後,浙江省高院重審,判處吳英死刑,緩期2年執行。

當時,在浙江高院作出二審維持原判時,學界和輿論不少聲音認為,在「少殺慎殺」成為中國刑事司法政策共識的大背景下,經濟犯罪不應處以極刑。

與吳英案情相似的湖南商人曾成傑則沒這麼好運。曾成傑於2008年被捕,2010和2011年分別收到一審和二審的死刑判決,2013年被最高法核准死刑並槍決。

2015年再次修訂刑法時,吳英和曾成傑所涉的集資詐騙罪被從死刑罪名中剔除。

監獄示意圖 (圖/洪煜勛攝)
監獄示意圖 (圖/洪煜勛攝)

死刑爭議

死刑不僅在中國存在爭議。2019年7月,美國司法部發出正式命令,當年12月9日起將連續處決5名聯邦死刑犯,這是美國聯邦政府16年來首度恢復執行死刑,引發人權組織及民主黨的強烈批評。

美國聯邦政府上次執行死刑是在2003年,在此期間也有人被處死,但都是由各州當局執行。

美國內部出現反對聲浪,許多人權組織及民主黨人士發表抗議,使得死刑爭議再次成為焦點。

雖然不少美國人仍然傾向支持在某些情況使用死刑,但民意調查顯示美國人大部分反對死刑,主要是擔心司法判決不公平。

不過在中國,死刑有著較為廣泛的民意基礎,「殺人償命」、「貪官該死」等思想根深蒂固。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