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旅展停辦》辦完9個月才付場地費 中國海旅會還欠台灣觀光協會46萬元

2017-08-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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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協會無法確認海旅會究竟是否要參展,最終第12屆的「兩岸旅展」只能停辦。圖為台北國際春季旅展。(資料照,陳明仁攝)

觀光協會無法確認海旅會究竟是否要參展,最終第12屆的「兩岸旅展」只能停辦。圖為台北國際春季旅展。(資料照,陳明仁攝)

與台灣觀光協會合辦「兩岸旅展」的中國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海旅會),遲未能將其所需分攤的場地費,在觀光協會希望的期限內支付完畢,導致觀光協會無法確認海旅會究竟是否要參展,最終第12屆的「兩岸旅展」只能停辦。據了解,這筆費用約290萬元。而海旅會參與2016年第11屆「兩岸旅展」的場地費約440萬元,實則到了2017年8月,海旅會才匯了86.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94萬元)給觀光協會,海旅會至今還欠觀光協會約4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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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協會短收 「兩岸旅展」場地被釋出

根據《風傳媒》取得的相關公文,觀光協會在8月3日發函給海旅會指出,第11屆「兩岸旅展」的場地費,海旅會須分攤約440萬元,海旅會委託辦理的北京興旅國際傳媒有限公司(興旅公司)因故延遲至2017年8月2日才付部分的錢,觀光協會還短收約46萬元,造成觀光協會帳務處理的困擾;為確保2017年10月的第12屆「兩岸旅展」場地租用權益及後續作業能順利進行,希望海旅會至遲在8月10日前,將336萬元(290萬元加上46萬元)先繳清,如果未能在限期內繳清,原先規劃給「兩岸旅展」的場地,將釋出給候補攤位的廠商。

 

海旅會終於在7月31日回覆給觀光協會,願意將「兩岸旅展」與「台北國際旅展」的開幕時間錯開。而海旅會提出開幕不致詞等條件,我方指,其目的是為了不要讓觀光協會會長葉菊蘭上台。海旅會則說,是為了「厲行節約、務求時效」的發展原則。(石秀娟翻攝)
海旅會終於在7月31日回覆給觀光協會,願意將「兩岸旅展」與「台北國際旅展」的開幕時間錯開。而海旅會提出開幕不致詞等條件,我方指,其目的是為了不要讓觀光協會會長葉菊蘭上台。海旅會則說,是為了「厲行節約、務求時效」的發展原則。(石秀娟翻攝)
 

針對觀光協會的這份函文,海旅會8月7日回信,但沒有承諾要怎麼匯款。海旅會在信中說,第11屆旅展的款項,興旅公司已有解決方案,而第12屆旅展的場地費,則建議觀光協會儘速與興旅公司簽訂合約,以方便海旅會履行外匯財務報批的手續。興旅公司則是在8月8日回函給觀光協會,信中指出,要匯出單筆金額超過5萬美金(約新台幣150萬元)的款項,必須符合外匯管制的相關規定,包括向稅務機關申報、由稅務機關審批、並取得稅務機關的正式發票後,才可以匯款;此外,觀光協會既要求場地費的支付方式,由過去的展後結清,改為展前匯款,因此也必須在合約中加入相關條文,資金的使用才有保障。

開展日期逼近 最晚只能等到8月10日

觀光協會同樣在8月8日,再度發函海旅會,除說明從幾個月前就開始聯繫海旅會合辦第12屆「兩岸旅展」的意願,卻因持續等候其回覆,而使得籌備的工作時程一再延宕之外,也再度說明為何要訂出8月10日期限前收到第12屆旅展的場地費以及第11屆旅展的積欠場地費的原因。根據觀光協會的說法,場地費的付款合約,已經在8月7日送給海旅會、以及興旅公司;而因開展日期逼近,最晚只能等到8月10日,否則將會影響籌備旅展的進度以及品質。海旅會及興旅公司終究還是沒在8月10日前匯款給觀光協會,觀光協會在8月11日再度確認後,在8月14日發函海旅會,說明必須把場地釋出。

觀光協會秘書長:希望海旅會先付款,確認意願

對於這個過程,觀光協會秘書長吳朝彥25日受訪時,幫海旅會緩頰。他說,並不是海旅會不付場地費,才導致旅展停辦,是因為第11屆旅展的收款經驗,觀光協會才希望改為展前支付場地費,再加上這次協商的過程中,海旅會提出許多不同於以往的作法,因此希望他們先匯款,以確認合辦旅展的意願。

吳朝彥也說,事實上海旅會也曾向觀光協會說明,第11屆旅展的欠款,是因為他們「預算編列不足」,並不是故要要欠款。

 

 

20170826-SMG0035-台灣觀光協會與中國海協會交涉合辦第12屆「兩岸旅展」的經過-01.jpg
 

兩岸旅展費用 觀光協會與海旅會分攤

這項「兩岸旅展」自2006年起舉行,費用由觀光協會與海旅會分攤。據了解,自2011年起,費用都是由觀光協會先墊款,展後再請海旅會結清,興旅公司出場地費,其他費用由海旅會支付。觀光協會展前會將編列的預算送給海旅會。

中國海旅會秘書長劉克智一行人21日上午至中壢殯儀館弔唁陸客團火燒車事件24名大陸罹難者。(萬安生命提供)
「兩岸旅展」自2006年起舉行,費用由觀光協會與海旅會分攤。圖為中國海旅會秘書長劉克智。(資料照,萬安生命提供)

海旅會未質疑費用 核撥卻不足

關於2016年11月的第11屆旅展,據了解,觀光協會在2016年9月將中方須分攤的金額,通知海旅會,海旅會當時並未對場地費提出質疑;旅展結束後,在2016年12月底,觀光協會請興旅公司支付約440萬元的場地費,興旅公司卻說,海協會核撥的場地費只有86.8萬元人民幣,觀光協會不同意短收,興旅公司也就一直沒有付款給觀光協會,其後,觀光協會多次向興旅公司催款,卻都沒有結果,觀光協會遂向興旅公司高層及海旅會反應。

觀光協會直到8月2日,才收到86.8萬元人民幣的款項,離告知海旅會這筆費用,已經約1年,而剩下的46萬元,觀光協會希望海旅會支付第12屆旅展的場地費時,能夠一併還清,所以希望海旅會8月10日前支付390萬元。只是,第12屆旅展停辦,觀光協會何時能收到46萬元的欠款,仍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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