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疫情衝擊藝文產業 文化部公告紓困振興辦法 每次補助上限團體250萬、個人6萬

2020-03-12 14:30

? 人氣

受到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文化部12日針對藝文產業公告「紓困辦法」,1月15日起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的我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都具備申請紓困資格。(資料照,顏麟宇攝)

受到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文化部12日針對藝文產業公告「紓困辦法」,1月15日起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的我國藝文事業及自然人,都具備申請紓困資格。(資料照,顏麟宇攝)

武漢肺炎 (新冠肺炎)疫情已持續將近2個月,各行各業皆受衝擊,尤其表演、展覽等藝文產業也遭遇重挫。文化部今(12)日公告《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下稱:紓困辦法),明定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貸款利息補貼等紓困機制,以及疫情趨緩後的振興措施,只要是從今年1月15日起,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的我國藝文事業、自然人,都具備申請紓困資格。
 
文化部今公告藝文紓困辦法,明定受疫情影響,且於我國經營或從事「出版事業與實體書店之營運及銷售」、「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與工藝創作、研發、展演及展售」、「電影映演、影視製作及流行音樂展演」、「博物館、地方文化館與社區營造之營運及展售」、「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推廣及營運之事業」,以及具我國國籍、受疫情衝擊導致承攬契約,或其他相類似契約受影響的自然人,均可依本辦法規定申請。
 
文化部說明,紓困措施包括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貸款利息補貼,及文化部所屬文化場館租金及規費補貼等。其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包括「減輕營運困難補助」、「因應提升補助」2項,申請者可個別或合併提出補助申請。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減輕營運困難、提升營運能力皆納補助範圍

文化部解釋,第一項「減輕營運困難補助」,項目可包括因疫情造成衝擊,所衍生的人員薪酬、展演映活動取消或延期或退票之製作成本、場地及設備租金等營運費用之補助。

第二項「因應提升補助」部分,文化部表示,文化藝術事業可對疫情衝擊提出因應措施,或於遭受疫情衝擊期間,為提升未來營運能力,規劃各項研發創新、人才培育、製作排練、技術提升、數位行銷等計畫,亦可申請補助。

文化部表示,以上2項補助,將依不同受補助對象產業類別及補助情形,邀集學者專家、實務界人士及機關代表組成「審查小組」分組審查,實際獲補助金額,將視衝擊情況,依審查小組審議結果而定。

第一梯次下周開始申請 4月視疫情再度公告、受理

文化部進一步說明,待立法院三讀通過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後,將於下周公告2項補助之申請須知、申請表單,及各類別受理申請的單一窗口,並於下周開始受理第一次申請;第一次「減輕營運困難補助」,將先受理1月15日至3月31日受衝擊之情形,而「因應提升補助」可合併提出,但執行不受此期間限制。

此2項補助,文化部於第一次公告、第一次補助之後,4月後將再視疫情狀況再次公告、再次受理申請;而申請者若為藝文事業,每次公告補助上限為250萬元,若為藝文紓困辦法所定義之自然人,每次公告補助上限為6萬元。

藝文事業已納經濟部方案 可申請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與振興貸款

此外,文化部也說明,藝文紓困辦法也明定貸款利息補貼機制,藝文產業已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之紓困貸款方案,而藝文事業申請貸款過程中若有困難,文化部與文策院亦將提供諮詢協助;依據「經濟部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產業及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各家事業得申請舊有貸款展延,及營運資金和振興資金貸款,亦將由經濟部提供銀行貸款利息補貼,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信用保證。詳細貸款利息補貼方案包括:

一、舊有貸款展延:已辦理之貸款,其本金償還期限獲銀行同意展延且減免利息者,由經濟部最高按中華郵政一年期定存機動利率(1.06%)補貼各家銀行利息,補貼期間最長1年,每家事業貸款之利息補貼上限22萬元。

二、營運資金貸款(例如薪資、租金):依該辦法獲經濟部營運資金貸款者,信保基金將提供10成信用保證並免收保證手續費,經濟部並將補貼貸款利息,補貼期限最長6個月,補貼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2.095%)計算,每家事業利息補貼上限5萬5,000元,但貸款期間不得減薪或裁員。

三、振興資金貸款:依該辦法獲經濟部振興資金貸款者,由信保基金提供8至9成信用保證並免收保證手續費,經濟部並將補貼貸款利息,利息補貼期限最長1年,補貼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存機動利率(1.095%)計算,每家事業補貼上限22萬元。

文化部並說明,至於依經濟部紓困辦法獲同意貸款,但未符合其利息補貼資格,而未獲利息補貼者,文化部將同步委託文策院辦理貸款利息補貼,相關作業須知將另行公告。

對於有辦理稅籍登記之非營利藝文團體,若有資金周轉需求,文化部表示,亦可協助轉介經濟部與信保基金之「中小企業千億保專案」,提供信用貸款,貸款額度最高600萬元,100萬元內提供9.5成信用保證,100萬元以上提供8成信用保證。

3億預算投入抵用券 不限旅宿、夜市

針對經濟部推動之振興抵用券,文化部表示,15億藝文紓困預算中,3億為藝文產業納入抵用券適用範圍之經費,待疫情趨緩後,藝文產業將納入由經濟部規劃之振興抵用券方案,可於全國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預購票券、書店、唱片行、電影院等使用,不限旅宿地、不限於商圈夜市,全國藝文場所都適用,3億預算將全數用於藝文消費抵用。

文化部也指出,依據藝文紓困辦法,另將策辦其他藝文產業振興措施,包括「促進出版事業與實體書店之營運及銷售」、「提振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與工藝之創作、研發、展演及展售」、「活絡電影映演、影視製作及流行音樂展演」、「推展博物館、地方文化館與社區營造之營運及展售」、「鼓勵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之推廣及營運」等,預計會投入1億經費,亦將結合年度計畫,支持疫情期間民間所提因應提升計畫。

經常性補助提早撥款、調高首期撥款比率

文化部談到,部內也同步展開多項行政調控機制,包括既有經常性補助計畫提早撥款,並調高第一期撥款比率,將於近期公告適用要點清單,如有已核定補助案,因受疫情影響致參展、演出活動延期或取消,但已有支出相關費用者,則將依個案情形,寬予認列已支出費用,亦已請各業務單位簡化評量、評鑑及結案作業等,如遇特殊困難情況,則以專案協助辦理。

看更多【武漢肺炎疫情】最新報導:http://bit.ly/36PGP2b

喜歡這篇文章嗎?

吳尚軒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