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母親節快樂!當母親卻不快樂?

2015-05-10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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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母親,值得祝福也值得快樂。(取自網路)

做為母親,值得祝福也值得快樂。(取自網路)

「母親節快樂!」這個聲音傳遍了大街小巷,一年一度的母親節又到了,吃大餐、送禮物樣樣都來,各種餐廳、店面、百貨公司都有各式各樣、五花八門的促銷活動。看似似乎是慰問母親的辛勞、為母親「歌功頌德」,但這些其實都只不過是「表面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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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年唯一的這一天,現實中,「當母親」,並不快樂!社會還是充斥著父權、性別歧視,女性主義法學家-凱瑟琳‧麥金儂曾說過:「做一個女人就是做一個被X的人!」女人被「妻職」與「母職」的枷鎖牢牢地鎖住,動彈不得,甚至無法喘息。這篇文章就是要討論「妻職」與「母職」對女人的迫害。

「婚姻制度」是對女人的「奴隸制度」?

婚姻制度,自古以來一直是對女人的「奴隸制度」。

在現今的父權社會中的異性單偶制(一夫一妻制)婚姻,並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也不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而是「一個女人與一整個家庭的事情」,婚姻中的女人不過是種「財產」,從「嫁娶」二字便可略知一二了,「娶妻」、「娶媳婦」象徵的意思就是「買妻子」、「買媳婦」,其實異性婚姻說穿了,不僅是合法的奴隸制度,還是社會環境驅使的「強暴」(這邊不是法律上或一般的定義,而是指對女人的物化與性宰制,是哲學上的意涵),而眾多女人期望的「婚禮」也只是「蓄奴與強暴的慶典」,更是「女人的葬禮」,「婚紗」不過是一張「包裝紙」,且與「壽衣」的概念相去不遠(顏色通常也差不多),等到被這張看似精美的包裝被父權的現實狠狠地撒開,就象徵著必須被丈夫與夫家「操到死」,同時還必須放棄自己的人生許多的可能性,以這層意義來說,這個女人被「埋葬」了,而且還是「活埋」!

所以女人應該有自主決定未來「不婚」、「不生」、「不被綁在家裡」與「離婚」的自由。

家庭主婦是「家務奴工」?

「男主外,女主內」這個活化石的觀念到現在都還沒有消失,從「職業婦女」、「雙薪家庭」二詞就可以看出來,為何沒有「職業男性」、「單薪家庭」等稱呼呢?很明顯的看出來社會對「性別分工」的期待從來沒有消失過。就算是「職業婦女」都必須兼顧職場與家庭,男人卻只要在外努力工作打拚就能「事業家庭兩得意」,豈非太不公平、太強女人所難了!

而且現代社會越來越多兒少的問題,各種號稱兩性專家、親子專家等等的人,以及整個社會氛圍,都會要求雙親必須花更多時間陪孩子,而且通常針對母親,針對女人。但是女人可能有很高的學歷、很高的成就,但為了「母職」,卻必須放棄一切,且女人可能根本沒有家務勞動方面的專業,因此同時社會也是將家務勞動是做事不需要專業的低下工作,對女人來說,這無疑是種枷鎖。

家庭主婦要扮演夫家的秘書、洗衣工、洗碗工、清潔工、保母等等,雜七雜八的事情壓在家庭主婦身上,且幾乎是24小時、全年無休,使她們無法喘息。通常來說,家庭主婦是「無給職」,她們連一毛都拿不到。

多年以前,婦女新知基金會與晚晴婦女協會就開始推動了「家務勞動支薪制」,但社會總是高喊著「母愛無價」、「家務是神聖的」,以這種包裝手法使家庭主婦進行「免費服務」。母愛是「無價的」沒錯,但現有作法更像是「免費的」,而且家務勞動若真是神聖的、偉大的,在現有資本主義社會的邏輯下,不是應該「得到很多錢」嗎?這樣看來神聖化的只有勞動本身,勞動者還是低下的工具。至於一毛都沒有可不是「剝削」可以形容的,根本是「奴役」(還是合法的現代奴役制度),「家庭主婦」形同「家務奴工」。

女人是「母親」還是「生育工具」?

婚姻往往同時也象徵著「生育」近年來生育率越來越低,社會將之當作「國安問題」,並視作是「女人的責任」,卻忽視現今社會對於生育的不友善。

女人為什麼一定要生?傳統觀念總是認為要「傳宗接代」,而把懷運與生產的重責大任壓在女人身上,可以說是相當的「不人道」,生育這項行為,需要耗費大量的力氣與精神,還必須冒著生命與健康的風險,無疑「傳宗接代」是將女人是做「生育工具」。

生育為何一定「醫療化」?若我們認為生育是自然的行為,就不該把生育過度的醫療化,將懷孕與生產的女人放進醫療體系,莫非將孕婦視作「病人」?婦女新知近年來開始推動了「自主生育」的相關規定,值得大家省思。

婦女新知組「生育自主劇團」。(圖為公演一幕,取自婦女新知官網)
婦女新知組「生育自主劇團」。(圖為公演一幕,取自婦女新知官網)

女人不婚不代表女人不生,隨著時代進步,人工生殖科技慢慢的盛行,單身女性已經可以透過「借精生子」的方式生育。但台灣法律上卻不行,社會也認為婚姻是生育的前提,但生下來的小孩卻幾乎都是「從夫姓」,似乎與女人無關,可以說是將所有女人都視作「代理孕母」。

拉媽也是母親

說到母親,拉媽(女同志媽媽)也是不可以被忽視的族群。近年來,同性婚姻合法化一直是個被熱烈討論的議題。同性伴侶(法定性別上的)到底能不能結婚、能不能收養小孩、能不能人工生殖、能不能收養其伴侶的孩子等問題,往往遭受到父權、異性戀霸權的阻礙。台灣還有個專門阻止同志組成家庭的組織-「護家盟」,但是護家盟到底是在守護誰的家庭?同志婚姻合法異性家庭也不會被拆散,因此,護家盟應該正名為拆家盟(拆散同志家庭行動聯盟)。

當然這些人也會主張,是在守護(他們自以為的)「婚姻家庭的價值」,不外乎就是「愛」、「忠貞」、「彼此尊重」,且他們認為同志是「淫亂」的,會破壞其價值。如果婚姻要「愛」、「忠貞」、「彼此尊重」才能結婚,而所謂「淫亂」之人不能結婚,那我要問一句:「多數異性戀男人怎麼會有資格結婚?」,多數異性戀男人不懂「愛」,只懂「支配」;去看看社會上出軌的案例,多數不都是異性戀男人嗎?多數異性戀男人根本只會「假道學」與「欺騙」;更不要說在多數異性戀男人眼裡,女人只是他們的「性玩物」,異性戀男人會「尊重女人」幾乎是「奇聞」。網路上充斥著異性戀男人看的色情片、社會上充斥著讓異性戀男人可以輕易地花錢玩女人的場域、連大街小巷都一堆取悅異性戀男人的「春色」(檳榔攤、Show Girl),還有嫖妓多為男嫖女、性犯罪多為男對女,這世界上有比異性戀男人更「淫亂」的族群嗎?若女人真想要一段有愛、忠貞與尊重的婚姻關係,在大部分的情形下,根本不該跟男人結婚!

相反地,同志或跨性別伴侶,在這個如此恐同、恐跨的社會,能夠如此不畏懼與堅定,才是真正難能可貴的。像前一陣子新聞上,出國進行人工生殖,回國還要爭取孩子收養權的女同志伴侶-大龜與周周等等,比起許多生而不好好養、養而不好好教的異性戀伴侶,這動人的故事,讓我們知道「異性婚姻沒有比較了不起!」。

延伸閱讀:婚姻平權 、人工生殖地下化,同志家庭沒保障!大龜周周案

有一種威脅來自「丈夫」

在美國,每四名女性中即有一名會在一生中遭遇家暴;85%家暴受害者是女人;每15秒便有一名女人遭到丈夫或伴侶毆打;在台灣,家庭暴力也是相當氾濫的問題。若我們認清這些事實,就會發現,「丈夫」一直宰制著已婚女人的生死,已婚女人常常要「看丈夫的臉色」。還有已婚女性朋友們!請記得一件事情「結婚證書不是護身符,保護令才是!」。

造成家庭暴力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男人被父權社會要求成為賺錢養家、追求功名利祿的「工具人」,為了達成此目的,男人的情感遭到閹割,培養出所謂的「男子氣概」(並非等於陽剛特質,就像「三從四德」不等於陰柔特質一般,男子氣概是社會建構的一種姿態),而且這種姿態其背後象徵著「比女人高一等」,自然具有此特質的男人只能夠以暴力與憤怒表達其情緒,且將這些行為施加於他們認為「低他們一等的女人」。認真說起來,「男子氣概」比所謂人人退避三舍的「反社會人格」(如:鄭捷)危險多了(「男子氣概」會受到社會的認可,可以順著父權結構施暴,反社會人格則會被視作異常、危險的,被隔離、驅逐與遠離)。

防暴聯盟、勵馨、婦援會、現代婦女、兒盟等團體為受暴家庭請命。(取自勵馨官網)
防暴聯盟、勵馨、婦援會、現代婦女、兒盟等團體為受暴家庭請命。(取自勵馨官網)

「幸福婚姻」常常不過是父權設計出來的騙局與陷阱,「愛情」往往更是男人扯出來的瞞天大謊,一直都是父權宰制女人的手段,只不過社會把它包裝得如夢似幻,好讓女人們落入這些「網羅」中。等到女人的存在不再有利用價值,其中殘暴的本質就會暴露出來。妳也許可以期待有個值得「依靠」的丈夫,但妳的「依靠」其本質,與「走鋼索」相去不遠了。

延伸閱讀:拯救10萬受暴家庭 亟需防暴基金 

若說單身者是「未婚」,已婚者就是「未離」!

說到母親,還有被汙名化的母親叫做「未婚媽媽」。「未婚」一詞,其本身就是「單身歧視」,跟「未成年」的概念類似,「未婚」是以已婚者為中心、認為人一定會結婚下出來的詞。單身者不該被稱作「未婚者」,也不該不斷地噓寒「何時要結婚?」。相反的,是否不幸福的已婚者,更應該稱之為「未離者」,也可以嘗試著對他們問候「何時要離婚?」。

「單身」與「離婚」都不該被汙名化,愛情與婚姻不該是人,特別是女人,任何人的全部!

*作者為性別不明關懷協會成員/基進女性之聲倡議專員

祝福天下的媽媽都快樂。
祝福天下的媽媽都快樂。(網路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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