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神、黃子佼來看!與未成年性交「不同年齡層有對應法律責任」 苗博雅曝「3圖表」精闢分析

2024-04-1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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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神力挺黃子佼的發言被罵爆。(圖/翻攝自FB/亞洲統神-張嘉航、黃子佼)

統神力挺黃子佼的發言被罵爆。(圖/翻攝自FB/亞洲統神-張嘉航、黃子佼)

藝人黃子佼涉嫌性侵、透過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影片行徑曝光後引起各界撻伐,怎料知名實況主統神(張嘉航)談及此事時,卻脫口說出「沒那麼嚴重」、「我也想X未成年啊」等語而被炎上、遭多家合作手游廠商切割封殺,直到和台北市議員苗博雅10日晚間透過YouTube直播「線上授課」後才道歉、暫關平台。對此,苗博雅昨(12)日也公開在直播中分析的「性交法律責任」圖表,專業解析也吸引大批網友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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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候選人苗博雅(見圖)2日出席與家長有約聊教育活動。(柯承惠攝)
苗博雅在直播中分享與不同年齡層發生性行為的法律責任。(圖/柯承惠攝)

苗博雅昨日PO文表示,不少民眾敲碗她在直播中分析「性交法律責任」的圖表資料,因此她也透過PO文附上相關重點。

合意、不合意性交:

1、 「非合意」性行為,無論對方年齡,全都不合法,「都是犯罪」。

2、「合意」性行為對象若是「成年」則合法。

3、「合意」性行為對象若是「未成年」,則不同年齡對應不同刑責。

無論是否成年,只要違背其中一方發生性行為「都是犯罪」。(圖/翻攝自FB/苗博雅 MiaoPoya)
無論是否成年,只要違背其中一方發生性行為「都是犯罪」。(圖/翻攝自FB/苗博雅 MiaoPoya)

苗博雅提醒,統神在直播中所說的「沒那麼嚴重」、「網路上很多人在X未成年,如果X了別人女兒就賠錢就是那麼簡單」則是是錯誤的資訊。

「未成年」範圍包括「0歲至18歲」,與在這範圍內的不同年齡層發生性行為,則有不同的法規處置。另外,苗博雅也指出,統神所說「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合意的只要賠錢就好」,也是錯誤觀念。

未成年合意性行為:

1、成年人與0歲至未滿14歲未成年發生性行為—
▶可判處3至10年有期徒刑,不得緩起訴與易科罰金。

2、成年人與14歲至未滿16歲未成年發生性行為—
▶可判處最重7年有期徒刑,不能易科罰金。

3、成年人與16歲至未滿18歲發生「有對價關係」的性行為—
▶可判處最重3年有期徒刑,或最高10萬罰金。

成年人唯有和18歲以上成年人發生「合意」性行為,才沒有任何法律責任。(圖/翻攝自FB/苗博雅 MiaoPoya)
成年人唯有和18歲以上成年人發生「合意」性行為,才沒有任何法律責任。(圖/翻攝自FB/苗博雅 MiaoPoya)

 

兒少性影像「看影片」、「拍影片」的責任:

1、拍攝、製造兒少性影像—
▶可判處1至7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再罰最高100萬元罰金。
▶涉及招募、引誘等行徑,可判處3至10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再罰最高300萬元罰金。
▶涉有強暴、脅迫等違反意願性拍攝,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再罰最高500萬元罰金。
▶做出上述犯行,並意圖營利者,再加重為「7年以上的1/2」有期徒刑。

2、上傳、散佈偷拍的兒少性影像—
▶「已經散佈者」可判處1至7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再罰最高500萬元罰金。
▶「意圖散佈者」可判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再罰最高300萬元罰金。
▶做出上述犯行,並意圖營利者,再加重為「5年以上的1/2」有期徒刑。

3、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
▶可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再罰3萬元至3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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