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68萬外籍勞工,大多是人口販運被害人」盼政府保障受虐漁工 民團7點訴求2個月無改善

2018-07-25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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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5月份調查報告發佈時,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李麗華指出,過去曾有一名漁工在船上工作30個月,船上沒有醫生、也不讓他下船看醫生,最後該漁工繼續工作到死,「屍體放冷凍櫃,跟魚一起」;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秀蓮表示,2015年福賜號死亡漁工Supriyanto案,船上同事作證船長「用刀背敲打腳跟膝蓋,用魚鉤去勾漁工的背」,漁船環境惡劣萬分,勞檢員卻不可能到海上做勞檢,多少勞資爭議、多少落海、多少人斷手斷腳回家鄉,「漁業署撒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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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李麗華嘆,從2015年起,每一年台灣的遠洋漁業都在報告中遭點名,顯示漁工剝削問題一直存在,政府所提出的改善措施卻只有表面功夫,並未認真解決。

20180725-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左1)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顏麟宇攝)
20180725-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左1)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25日召開「呼籲政府檢視法規漏洞,杜絕人口販運」記者會。(顏麟宇攝)

台權會提7大主張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今日表示,5月17日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就已提出7點訴求,然而時過2個月,政府依然沒有進一步作為。今日記者會上,施逸翔也重申7點訴求,盼政府提高台灣漁船的勞動檢查頻率、對違法案件確實起訴,真正落實漁業改革、防制人口販運:

1. 廢除境外聘僱,所有在台外籍漁工納入《勞基法》保障,外籍漁工不分遠洋、近海,一律由勞動部管理。
2. 主動簽署國際勞工組織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 188),並將其國內法化
3. 投入足夠資源,提高近海及遠洋漁船勞動檢查頻率以及正確性,若有發現人口販運案件也應及時處理,嚴厲懲處。
4. 提高人口販運定罪及起訴率,加強司法及執法單位相關教育。
5. 提出一套有效的漁工申訴管道(特指漁船於海上作業期間的緊急申訴)。
6. 針對上述5項承諾提出時程表。
7. 定期與相關民間團體會面,檢視承諾事項並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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