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立誠觀點:核電延役並以核養綠,才能確保供電安全

2018-04-16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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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蔡政府全力衝刺的是離岸風電,預估要由開發商投資近兆元在2025年裝置550萬瓩的離岸風電。但風力發電在臺灣的大問題就是夏季無風,對夏季尖峰負載貢獻極低。台電目前是以裝置容量的6%作為夏季「靠得住」的貢獻,550萬瓩只有33萬瓩的功能,不及今日尖峰負載的1%。對增加備用容量貢獻也不到1%。真不知花1兆元所為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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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規劃到2025年,太陽能發電裝置容量為2000萬瓩,但很快就發現根本無法達成,不但找不到土地,民進黨智庫也坦承:目前太陽光電在台灣的建設遭遇許多困難(如農電共生爭議、饋線併網困難等等),即便太陽能系統業者全力推動,但整體政策進度仍然緩慢。

太陽能在夏天可用率當然高於風電,但因臺灣多雨,即使在夏天台電也只敢估計其裝置容量的20%作為夏季「靠得住」的貢獻。但真正的問題是實際上根本裝不了多少。蔡政府從來就不敢公布每年預計裝置容量及達成率。

由以上討論2021-2024年傳統機組完工商轉恐有問題,未來6年電力成長,離岸風電之大而無當,太陽能進度緩慢,雪上加霜核二、三的3部大型核電機組都將屆齡除役,台灣的供電情勢危如壘卵,決不是如張景森所言的一帆風順。

20180311-「面對核電代價,翻轉能源未來」311廢核大遊行,台前設3 KW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提供舞台供電。(陳明仁攝)
廢核大遊行舞台前設3 KW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提供舞台供電。(陳明仁攝)

嚴肅考慮核電延役

經以上檢討可知未來燃氣機組及太陽能的完工時程將決定2021年後之供電情勢,但極不樂觀。依法核電機組延役必需在5年前開始申請,核二兩部機及核三兩部機將分別於2021/2023/2024/2025除役,依法必需在2016/2018/2019/2020提出延役申請。目前核二廠1號機延役時程已錯過,非修法不得延役,但另三部機在不修法的態勢下仍可延役,如果燃氣機組或綠能無法如期商轉,2021年後台灣供電安全將完全依賴該三部核能機組延役。負責任的政府應立即啓動核電機組延役作業為台灣供電「買保險」。至少也應規定預期氣電及太陽能無法依規劃時程完工時立即修法啓動核二、三4部機組的延役作業。

蔡政府應放下身段,為台灣人民留一條活路。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本文原刊《筆震》論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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