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服務社早年竟可取得國宅 台北新隆國宅4.34億取得 20年後轉手國民黨賺10億

2018-02-06 07:40

? 人氣

新隆社區。(信義房屋)

新隆社區。(信義房屋)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最近調查社團法人民眾服務總社,意外發現民眾服務社早年竟然可以向政府標購國宅,黨產會調閱「中華民國地方議會議事錄總庫」,發現民眾服務社在1985年曾向台北市政府國宅處標購台北市愛國東路旁「新隆國宅」不動產,取得價金為4.34億元,在國民黨1994年登記為社團法人後,上述國宅產權移轉給國民黨,2003年以12億元出售給光華投資,隔年美商龍昇星資產管理公司以14.5億元取得,之後又賣給了元大建設,元大高價買下後發現該大樓為海砂屋,因為同時符合都更與海砂屋容積獎勵,價格又因此翻了二翻。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台北市愛國東路旁「新隆國宅」,位在中正紀念堂正對面,雖然是台北市國宅處興建,但面臨馬路部分,係興建為辦公大樓,台北市國宅處在1985年進行標售,根據國宅處答覆前市議員陳嘉銘內容,當時標售對象為自然人與法人,最後由社團法人民眾服務總社得標。

黨產會查封之國民黨松山區黨部,也是以國宅名義起造

不過,黨產會最近在清理國民黨,1994年登記為社團法人後的不動產權移轉,卻發現不少國民黨黨產,包括去年底查封之松山區黨部辦公房舍,在國民黨取得以前,都是以「國宅」名義起造,黨產會對於民眾服務社與國民黨,在戒嚴時期可以依據《國民住宅條例》取得國宅,覺得頗不尋常。

行政執行署查封國民黨松山區黨部失敗。(蘇仲泓攝)
行政執行署查封國民黨松山區黨部失敗。(蘇仲泓攝)

其中,國民黨取得「新隆國宅」的大孝大樓後,該大樓在2005年以前係由衛生署承租,在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後,當時扁政府在2002年已醞釀推動《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國民黨當時在黨產處分上,也面臨龐大行政壓力,在2002年完成第一波黨產信託,時任國民黨行管會主委的張哲琛,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國民黨第二階段的黨產信託屬於不動產部分,包括位於忠孝西路的崇聖大樓,以及目前衛生署所在地的大孝大樓,總計非自用房屋及土地的價值約87億元。

根據張哲琛當時說法,國民黨名下不動產,可能歸還的土地房屋數約56筆,大都屬於區黨部所有。在他擔任行管會期間,處理掉的大型黨產,只有位於愛國東路的大孝大樓,即前衛生署所在地,還是為了籌措優退黨員資金賣給光華投顧。

新隆國宅遭專家鑑定是海砂屋,買下的元大建設因可以都更而獲利

不過,大孝大樓後來係由黨營事業光華投資,在2004年轉手給專門處理不良資產的美商龍昇星,取得價金為14.5億元,已經比1985年民眾服務社取得時高出10億元,龍昇星又在2006年以18億元價格,賣給了元大建設。

沒想到元大取得大孝大樓後,新隆國宅管委會2008年委託專家鑑定,發現新隆國宅竟然是海砂屋,海砂屋的鑑定,並未對大孝大樓的價值有任何減損,反而因為推動都更重建,獲得大量容積獎勵,根據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說法,新隆國宅因同時符合海砂屋與都更等容獎條件,疊加後已超過原基地的2倍容積。

新隆社區。(信義房屋)
新隆國宅遭鑑定是海砂屋,買下的元大建設因此獲利。(信義房屋)

大孝大樓從國宅用地,搖身一變變成辦公大樓,並且先後由民眾服務社與國民黨取得,讓黨產會方面感到頗不尋常,具備地政專業背景的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先前黨產會透過行政執行署查封國民黨松山區動黨部宿舍,發現宿舍原先的地籍資料也是登記為「國宅」,儘管《國宅條例》規定,國宅原始申購人取得後一定年線後得自由買賣,但國宅作為提供民眾居住角度,申購人應該以自然人為主,民眾服務社與國民黨在戒嚴時期,以社團法人身份取得國宅,背後的時空環境,有必要進行後續了解。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為何民眾服務社可以買黨產,有須要了解

施錦芳表示,黨產會在民眾服務社的黨產聽證前一個多禮拜左右,才發現大孝大樓原先為國宅用地,當時初步調查報告已經完成,因此僅在聽證會當天詢問國民黨,為何民眾服務社可以取得國宅,黨產會本週將發函台北市政府等相關單位,就當時民眾服務社取得過程進行了解。

內政部官員表示,《國宅條例》在《住宅法》修法後於2015年廢止,在此之前,為了照顧弱勢族群,國宅得承租給社團法人後,由社團法人轉租給弱勢族群,例如伊甸基金會,另外台南大林國宅的公共空間,則是由台南市政府承租後,透過BOT方式交給非營利機構經營幼兒園,但社團法人取得國宅所有權的案例,近年比較沒聽過,至於解嚴以前的國宅申購規定,可能要問當時的承辦人才會比較清楚。

喜歡這篇文章嗎?

林上祚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