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扣除額調高至12萬元」稅改三讀通過擴大減稅 稅損估166億元

2018-01-1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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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8日於臨時會審查「所得稅法」,針對所得稅法第15條,國民親三黨一致贊成。(顏麟宇攝)

立法院18日於臨時會審查「所得稅法」,針對所得稅法第15條,國民親三黨一致贊成。(顏麟宇攝)

《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今(18)日在立法院臨時會三讀完成修法。修法通過後,將擴大減稅,提高標準、幼兒學前扣除額至12萬元;薪資、身障扣除額至20萬元。股利所得分離課稅稅率提高至28%、所得額50萬以下中小企業營所稅分3年調至20%。預計今年起實施,明年5月報稅即可適用。財政部估計,4項扣除額稅損約133億元,最終稅損共16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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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許虞哲指出,所得額50萬元以下中小企業分3年調高營所稅至20%,共影響11萬戶、損32億元,第3年就不再有稅損;3項扣除額調高的稅損105億元、學前扣除額調高的稅損則為28億元。加上政院版草案的稅損,以及股利所得稅率提高至28%,最終的稅損共166億元。

20171227-財政部長許虞哲27日於財政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財政部長許虞哲指出,所得額50萬元以下中小企業分3年調高營所稅至20%,共影響11萬戶、損32億元。(資料照,顏麟宇攝)

綜所稅標準扣除額 9萬元調高至12萬元

立法院臨時會今下午三讀修法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三讀條文修正,綜所稅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調高至12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調高至20萬元,幼兒扣除額由2.5萬元提高至12萬元。加上免稅額8.8萬元,年所得低於40.8萬元者,可望免繳所得稅。預計今年起實施,明年5月報稅即可適用。

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至40%

三讀條文並修正,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至40%,營所稅則由17%調高至20%,不過,所得額50萬以下中小企業的營所稅,按每年調高1%之幅度,分3年緩衝調至20%,即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分3年逐年調升為18%、19%、20%。至於保留盈餘所得稅率則自10%降為5%。

20180118-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8日於臨時會,審查「所得稅法」時發言。(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8日於臨時會,審查「所得稅法」時發言。(顏麟宇攝)

三讀條文並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給予8.5%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或以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二者擇一。至於獨資合夥事業的營所稅,則予取消,改歸入個人綜所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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