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報告:新加坡政府以法律、訴訟打壓言論、集會自由

2017-12-1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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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還傳喚了網站編輯拉維・菲勒蒙(Ravi Philemon)和董事奧佛瑞德・達德威爾(Alfred Dodwell)律師。「我關注的是警察的權力,」達德威爾說。「假如我們說網站被駭了,他們可以追問文章是從哪一台電腦、用什麼方式發出的。但若我們承認是自己發的...就絕無必要把人抓走、把電腦設備帶回去檢查。這是沒有必要的侵犯個人隱私...目的是製造恐懼。只要你發文,不是被罵一下就了事。你會被逮捕、關押,你的電腦會被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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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6日,新加坡警察部隊發出新聞稿表示,皮萊、菲勒蒙和達德威爾均被給予「嚴重警告」代替起訴。問到警告有何影響,皮萊答說:「我認為警告是為了讓別人不敢和我、和《獨立新加坡》來往。如果有人敢來找我,跟我合作,這就是他們的下場。警告是給別人看的。」

鄞義林
鄞義林是社運人士兼知名部落客。他在2012年開設部落格《The Heart Truths》,討論有關新加坡的社會、政治和經濟議題。2014年初開始,他以一系列博文質疑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即強制退休基金──的管理問題。5月15日,鄞義林貼出一篇文章,根據兩張圖表,將中央公積金投資其他基金的方式與被控金融詐騙的城市豐收教會相提並論。

李顯龍總理隨即提出誹訪控告,指該文影射他對該基金管理不善。據鄞義林表示,「我認為總理不會受影響──我談的是政府,又不是他個人。」不到兩週後,這位原本在陳篤生醫院擔任艾滋病患協調員的33歲部落客突被開除。僱主說他「濫用上班時間與資源」,並稱其行為「不符合員工應有的價值觀和標準。」

李顯龍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後,鄞義林被判誹謗罪成立。李顯龍的律師要求「巨額」損害賠償,法院則判決鄞義林支付一般損害賠償10萬新加坡元(73,497美元)和精神損害賠償5萬新加坡元(36,759美元)。鄞義林還要賠償李顯龍訴訟費2.9萬新加坡元(21,314美元)。他最終同意分期交付,預計要用17年才能付清全部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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