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的推手—關鍵之日:《誠義》選摘(1)

2017-11-2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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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的成立,不僅維護了台灣人民的安全、利益與繁榮,更造就台灣長期以來的經濟成長和奇蹟,其背後的故事卻鮮為人知......圖為美國對臺灣出售的F-16戰鬥機。(維基百科)

《台灣關係法》的成立,不僅維護了台灣人民的安全、利益與繁榮,更造就台灣長期以來的經濟成長和奇蹟,其背後的故事卻鮮為人知......圖為美國對臺灣出售的F-16戰鬥機。(維基百科)

十天之中,六壯士見了不下兩、三百人,包括:美國自由派的參、眾議員與國會研究助理,以及美國律師、官員、企業領袖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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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的行程,幾乎都是從早上十點到凌晨十二點,連續十天,馬不停蹄地面見、拜會、討論、宴會、商議……。

馬不停蹄的日子

晚上回到飯店,也沒能夠好好休息,所有人還是不停討論、提出一些想法與理論,同時不斷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大家都在腦力激盪,點子很多的侯貞雄,更是持續不斷提供他的想法。

有一天,六人在國會大廈旁的餐館辦了一場午宴,會場擠得水泄不通,密密麻麻聚集了兩百多人,他們六人就坐在台上「備詢」,歡迎台下的與會者提出任何問題。

當天,由徐小波擔任主談人,侯貞雄坐在他的右側,不時獻策,提供點子,藉著一問一答,廣泛蒐集美方的觀點和看法,最後彙整出關鍵意見;衣治凡則負責記錄,把每天的會議、行程、對談內容,全部用英文記錄下來,整理得井井有條。在華府奔走十天,1月10日的那場晚宴,是最具關鍵的轉折點。

中情局前局長的晚宴

1979年1月10日,晚上七點半,衣治凡父親衣復恩的舊識克萊恩(Ray Steiner Cline),在他的寓所宴請六人小組成員。克萊恩曾是美國中央情報局(CIA,以下簡稱中情局)局長,亦曾任中情局駐台北辦事處主任,是美方情報單位在台灣最高領導人,不僅負責台、美戰略情報合作,也是在1949年之後,重啟台、美關係新契機的推手人物。

克萊恩與蔣中正、蔣經國父子熟識且關係深厚,尤其和蔣經國交情非常好,蔣經國也很信任他。1959年,克萊恩還曾和蔣經國共同主導成立華航,由衣復恩負責籌劃。當時,克萊恩是美國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執行董事,CSIS則是位於華盛頓特區的跨黨派外交政策智庫,是美國兩大智庫之一。因此,克萊恩也可以說是《台灣關係法》催生過程中,最關鍵的人物之一。

當天餐敘設席在克萊恩家,由克萊恩夫人親自下廚備宴款待。晚宴中,賓主集思廣益,共同商討各種可能性。

在場的人都了解,主權歸屬與承認台灣政府的合法性,是整個問題的關鍵,因此紛紛就當時的台、美現狀,提出各自的想法,大家交換意見、研擬對策、慢慢歸納,漸漸定調,朝向立法的方向討論,直到半夜十二點才結束。

漏夜爬梳會商結論

凌晨時分,一行人離開克萊恩家,回到飯店後,即挑燈夜戰,將晚宴中各項結論和建議一一繕打條列,做成初稿,並經在場所有人再三確認無誤,隨即由張安平與衣治凡等攜出,以克萊恩的名義發送電傳打字(telex),漏夜傳回台灣。

他們在華府事先聯絡張安平台北公司,相關人員守在電傳打字機旁等候,一收到電傳,連同電傳打字機的打洞紙帶,全部立刻送到外交部,面交蔣彥士,蔣彥士旋即親自送進總統府,面呈蔣經國。

對於未來的台、美關係,當時雙方意見分歧,美國主張非官方的民間對民間(people to people),台灣則堅持官方的政府對政府(government to government)狀態,雙方自始至終沒有交集,從未正式接觸。

為了打開僵局,只有「同意彼此的歧異」(agree to disagree),才能避免陷於主權議題而窒礙難行。最後,終於在克萊恩家宴餐會中達成共識,一切以台灣利益為當務之急,尋求以法律為基礎,研擬未來立法的可能性。

蔣經國獲悉電文後,也贊成「同意彼此的歧異」,立即對外宣布中華民國政府對未來台、美關係研擬法案方向的看法及立場。大事底定,1月11日清晨三點半,張安平與衣治凡等人才返回飯店。寒冬蕭瑟,暗夜走在華盛頓特區十四街,緊緊挨著彼此,只敢走在大馬路正中間,深怕夜黑暗巷會被搶。

五十分鐘的暢談

《台灣關係法》能夠落實,還有另一位關鍵人物,就是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邱池(Frank Forrester Church III)。華府的行程已臨近尾聲,一行人訂好1月17日回台的機票,徐小波卻在此時接到一通電話。

原來,是美國駐華大使館前經濟參事莫雷爾(William N. Morell Jr.)來電表示,已經安排好會晤邱池。因徐小波多次引進美資來台,與莫雷爾私交甚篤。

於是,侯貞雄等人按原定計畫返台,徐小波則延後行程。而理律律師事務所另一位合夥人陳長文也在此時來到美國,徐小波即邀請衣治凡和陳長文跟他一起會晤邱池。這段過程,便是後來許多不知情人士也將陳長文歸為六人小組的原因。

邱池是愛荷華州的民主黨參議員,當時是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原本,祕書安排的會面時間只有五分鐘,結果邱池與他們相談甚歡,一談就是五十分鐘。徐小波記得, 當時他與邱池談及:「越戰以後, 國際間多了很多越南難民(boat people),我們不希望台灣民眾變成另一種難民,希望美方透過立法保護台灣,不要被對岸占領,或是用其他方式接管……」

對美國人來說,當年越戰慘絕人寰的深刻印象,不少人仍歷歷在目,因此,這些話,邱池了然於胸。

後來,邱池即以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身分,在1979年2月6日舉辦一場聽證會,獲得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及國會領導人的支持,並據以立案,且很快進入立法程序,順利催生攸關台灣安全及經濟前途的法案。

臨門一腳促成立法

《台灣關係法》對台灣相當重要,有很多人都做了努力,這一點毋庸置疑,但以當時參與其中的人來說,邱池的確是其中的關鍵人物,對催生《台灣關係法》扮演決定性的角色。

侯貞雄等人歷經一個多月的奔走,透過美國友人多方襄助,以及參、眾議員的積極參與推動,終於有了成果,也獲得台灣高層的肯定。2月8日,蔣經國在總統府召見六人,當面致謝。

《台灣關係法》並不是國與國之間的條約,當時美國國會立法的理由,是為了在中美斷交後,能繼續維護西太平洋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以符合美國最高利益,藉以達成保護台灣之目的。

1979年4月10日,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通過《Public Law 96-8 96th Congress》,這個簡稱《台灣關係法》的美國國內法,4月12日獲美國總統卡特簽字生效,並追溯至1979年1月1日。

根據這個法案,美國認為,維持台灣的自由、民主以及經濟繁榮,都是非常重要的事,且美國在必要時得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以使台灣具備足夠的自衛能力,並明列美國總統與國會磋商,依憲法程序因應台海危機。

從1913年到1979年1月1日止,中華民國與美國維繫了六十六年的正式官方外交關係;而在美國與台灣當局斷交後,美方在台北改設「美國在台協會」,台灣則設「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為駐美機構,而侯貞雄也與美國在台協會多位官員,成為往來、互動密切的朋友。

存亡之秋,相忍為國

《台灣關係法》的成立,不僅維護了台灣人民的安全、利益與繁榮,更造就台灣長期以來的經濟成長和奇蹟。這個規範台、美關係的法律條文,其中有七、 八成內容及精神,是參考六人小組提交的報告建議。但如今,卻有不少人抨擊:「是當年制定的《台灣關係法》把台灣鎖死的!」

現代人其實不了解,當時台灣的情勢有多麼危險,那時對台灣來說,已經是存亡之秋。當年除了年紀最輕的張安平,侯貞雄與其他人都經歷過日據時代、二次大戰、抗日戰爭、國共會戰等大時代的戰亂歲月,但對國家民族的安定與認同,六個人同樣深刻,每個人都是本著為國家存亡努力的使命感,盡心盡力要讓美方了解台灣的處境和立場。

除此之外,儘管民間組團的發想是源自蔣彥士,也經由他授意,但仍有小部分外交部傳統派的官員,並不認同他們那趟美國行,因此出現一些雜音。

揭開塵封往事

當年六人赴美的經過,事後外交部等有關單位隻字未提,政府當局是否將相關資料列為機密,也無人知曉。

事實上,當把報告呈交外交部後,六人小組就決定把這段往事塵封,絕口不再提及;對外,他們從不主動明說,也不張揚、不居功。

三十幾年後,2012年12月,辜濂松過世後,時任嘉泥董事長的張安平接受媒體訪談,這段塵封的歷史才再次被提及,但也只是輕描淡寫。

但是,當年六位民間人士出錢出力,不論是到美國的機票、食宿、旅館開銷,以及在當地舉辦的大大小小餐會、延聘美國當地律師、打電話、電傳聯絡等所有開銷,都是他們自掏腰包,由六個人均攤。

當年六個人到底花了多少錢?沒有人記得。因為對他們來說,比起國家前途的大事,花再多的錢都只是小事。回憶過往,往事如煙。僅存的華府行報告檔案,刻劃著歷史的軌跡,在塵封近四十年後,紙張早已泛黃。多達兩、三百頁,密密麻麻的文字,記載著當年許多人的見證,真實還原他們努力過的足跡。

那是侯貞雄和五位友人共同擁有的、一段不容抹滅的人生印記。

*作者傅瑋瓊為自由作家、文字工作者、資深媒體人。著有《黑松百年之道:堅持夢想的腳步》、《跨世紀的產業推手:20個與台灣共同成長的故事》(合著)等十餘本書。本文選自作者最新版著作《誠義:侯貞雄與台灣鋼鐵產業七十年》(天下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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