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美工業區爆弊案 桃園市府還未同意變更,竟名列行政院儲備用地

2017-11-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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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將仁美工業區名列在政府輔導民間申設園區的長期儲備用地名單,和桃園市政府仍未同意其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圖為桃園市長鄭文燦。(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提供)

經濟部將仁美工業區名列在政府輔導民間申設園區的長期儲備用地名單,和桃園市政府仍未同意其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圖為桃園市長鄭文燦。(資料照,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楊梅仁美工業區,因為申請將農地變更為工業區過程,疑似透過前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秘書鄒德道等白手套行賄官員,最近遭到桃園地檢署調查,正當藍綠陣營還在歸咎責任,仁美工業區開發弊案到底是歸前任市長或現任市長時,經濟部6日在行政院「產業缺地現況與對策」記者會上,竟然將仁美工業區名列在政府輔導民間申設園區的長期儲備用地名單,和桃園市政府新聞稿強調,桃園市府仍未同意其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形成極大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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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9-國民黨立委吳志揚29日於立院質詢。(顏麟宇攝)
桃園市楊梅仁美工業區,疑似透過前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秘書鄒德道等白手套行賄官員。(資料照,顏麟宇攝)

楊梅仁美 目前還在申請都市計畫變更

根據桃園市經發局送桃園市議會的書面報告,桃園市因為是工商大縣,因此有不少企業依據《產業創新條例》,向市政府申設「小型產業園區」,依據經發局資料,目前向桃園市政府報編的工業用地,包括華新麗華(7.94公頃,去年底報准設立)、楊梅仁美(13.74公頃,目前申請都市計畫變更)、大園正隆紙器產業園區(7.4公頃,開發計畫目前地政局審查中)與大園長榮產業園區(9.27公頃,審查中)。

行政院「產業缺地現況與對策」 已將仁美列入

不過,為了讓行政院「產業缺地現況與對策」,提出民國111年1442公頃產業用地,能夠滿足產業設廠1266公頃用地需要,上述目前還在審查中的小型工業區,包括楊梅仁美與桃園大園等,都被列為中長期政府輔導地方與民間企業新設園區,楊梅仁美與其他8處民間開發工業區,被經濟部列為民國110-111年的66公頃儲備用地。

楊梅仁美與其他8處民間開發工業區,被經濟部列為民國110-111年的66公頃儲備用地。(取自Google Map)
楊梅仁美與其他8處民間開發工業區,被經濟部列為民國110-111年的66公頃儲備用地。(取自Google Map)

據了解,由於《產創條例》規定,一定面積以下產業園區,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產業園區之設置,因此,經濟部在彙整全國中長期產業用地時,依據桃園市政府呈報資料,將楊梅仁美列入長期產業儲備用地,對於該工業區申設過程,地目由農地申請變更為工業區並不清楚。

經濟部官員表示,經濟部先前在整理產業用地時,針對各縣市呈報的產業儲備用地,只要沒有用到農地,就會優先列入考慮,依據《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楊梅仁美產業園區,開發面積在十公頃以下,符合小型產業園區申設門檻,因此全案係由桃園市政府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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