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律師難找實習、難接案 跨區執業限制成「世代正義」之爭?

2017-09-0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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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席次限制「放大」地方聲量? 北律理事:會內討論無異緣木求魚

此外,全聯會組織代表性的問題也是北律理監事會決定退出的原因。北律常務理事邵瓊慧投書指出,全聯會章程限定每個公會的會員代表以15人為上限,北律的會員數是全聯會的8成,即使僅算在地會員,也高達6成,然而在206席全聯會代表中,卻僅15席,基隆、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台南、高雄、屏東等10個會員比北律少的公會,會員代表的席次也是15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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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瓊慧說,北律在2016年9月的全聯會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修正全聯會章程,主張依會員數的比例,增加會員的代表數,並刪除15人的上限,卻遭其他地方公會的會員代表以程序決議擱置,「連討論章程修正案的機會都沒有」;而因為全聯會的這個結構有利地方公會「放大」他們在全聯會的聲音,讓地方公會「維持現狀」,要在全聯會內就「單一入會」尋求共識,無異緣木求魚。

「北律對應台北、士林、新北地院」 蔡鴻杰:代表數增為3倍可以接受

對此,蔡鴻杰指出,北律修改全聯會章程的提案,當時是首度提出,有些會員代表不是很了解,就先擱置,「沒有否決」,而因北律對應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及新北地方法院等3個法院,依《律師法》,本應成立3個公會,大多數的全聯會理監事都有共識,北律的會員代表數如果增加為3倍,是可以接受的,全聯會預定在9月30日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到時候可以再討論此案。

2017-01-11-台北地方法院-北地院-北院-取自Google Map
蔡鴻杰指出,因北律對應台北、士林及新北地方法院等3個法院,本應成立3個公會,北律的會員代表數如果增加為3倍,是可以接受的。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資料照,取自Google Map)

北律也主張,全聯會應改組,除了地方公會的團體會員,也應納入全國個別律師為會員的「全國公會」,且公會的幹部應由會員直選。現行全聯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是透過間接選舉產生,先由16個公會各自選出全聯會會員代表,由會員代表選出理、監事,再選出理事長以及副理事長。對此,蔡鴻杰說,全聯會對於理事長、副理事長改為直選,沒有不同的意見。

《律師法》修法無共識 北律、全聯會互批「不能代表律師界」 

雖然北律的決定仍待其會員大會確認,一般預料通過的可能性高。北律發表聲明後,明言全聯會不代表律師界,地方公會律師也說,北律不代表律師界。

對於律師界的分裂,蔡鴻杰說,不論面對國家機關或國際上的律師總會,律師界要團結,意見才會受重視,如果鬧雙胞,「人家對你的意見會存疑或打折扣」。

尤伯祥指出,北律並不希望律師界長久分裂,北律聲明退出全聯會的唯一目的,是要讓《律師法》早點通過,不要讓全聯會以律師界對「單一入會」沒有共識為理由,阻礙修法,與其讓全聯會以整合共識為名拖延修法,不如北律先退出,讓修法往前推,《律師法》如果修正通過,北律就會願意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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