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律師難找實習、難接案 跨區執業限制成「世代正義」之爭?

2017-09-06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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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入會費沒來由? 曾威凱質疑地方公會「台北獨大」說法

曾威凱指出,北律推動「單一入會」的脈絡之一,是年輕律師面臨的執業困境,但在跨區執業限制的明文規定下,各地律師公會強制外地律師加入公會並繳會費,否則就要受懲戒,也是完全沒有正當性的,要強制入會並收錢,要有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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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很多地方公會都講不出收取高額入會費的理由,只說「單一入會」會讓台北律師公會獨大,或讓地方公會經營不下去,然而,如果公會能夠回到它的核心功能,也就是協助面對檢察署、法院等國家機關的律師,讓他們順暢執行業務,確保當事人權益,例如,協助律師爭取被告被羈押時,律師得以閱卷等權力,公會仍可發揮服務會員的功能,並不會倒,只是規模變得比較小。

曾威凱執業後熱心社會運動,曾為許多弱勢及社運人士義務辯護。除了是北律會員,曾威凱說,他當初是因要幫參與苗栗苑裡「反風車運動」的民眾辯護,而加入苗栗律師公會,為了幫抗議因資方惡意倒閉,遭積欠退休金與資遣費的「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辯護,加入桃園律師公會,而他加入屏東律師公會,也是因為要協助在台灣漁船上受虐致死的印尼漁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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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威凱執業後熱心社會運動,曾為許多弱勢及社運人士義務辯護,如苗栗苑裡「反風車運動」。圖為2014年4月16日,反瘋車自救會衝入經濟部抗議。(資料照,余志偉攝)

因為都要先交入會費才能去外地辯護,曾威凱說,這些義務案件都是「掏腰包案件」,他也因此加入很多其他縣市的公會,還包括台中、雲林、台南及高雄,「單一入會」對他個人的意義不大,但他覺得「要幫年輕律師講講話」。

年輕律師執業困境何解? 全聯會:將可到金融機構實習

對於年輕律師執業環境的問題,蔡鴻杰說,過去曾經擴大律師考試及格者的實習機會,除律師事務所外,也納入可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實習,而全聯會等團體近期也到法務部討論,對於再修改《律師職前訓練規則》已有共識,未來將可讓需要實習者,到金控公司、銀行、證券或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實習。

蔡鴻杰說,兆豐金旗下的兆豐銀行因不懂洗錢防制相關法律造成的缺失,在2016年被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重罰約台幣57億元,凸顯金融機構必須要強化法律遵循,讓律師在養成階段到企業實習,可培養專業,也可促進企業遵守法治的效果,相關的規則修改後,最快通過2018年律師考試者就可適用。

他也指出,兆豐金的例子說明,公司的法遵人員應具律師資格,美國在1870年代就開始有企業律師(in-house),企業律師在香港、英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也都很蓬勃,台灣如果能這樣發展,也可以擴展律師的執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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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鴻杰表示,未來律師將可到金融機構實習,並舉兆豐洗錢案為例,強調律師到企業實習的重要。圖為金管會主委丁克華針對兆豐銀涉洗錢案受訪。(資料照,陳明仁攝)

對於律師到外地從事公益性義務辯護,因跨區執業限制而必須自掏腰包先繳交入會費的問題,蔡鴻杰說,具公益精神的案子應可用例外的狀況處理,例如公會代繳入會費或其他方式,每個公會都可有不同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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