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傳統領域劃設這齣超現實荒謬劇……

2017-08-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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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原運菁英喜歡誇飾

涉及權利義務事項必須以法律訂之,這是常識,也就是目前在研議中的「土海法」、「國土計畫法」等法律,才是真正能對土地進行處分的規定。原民會想要解決爭議,必須不厭其煩地再三解說常識,避免誤導而產生憤恨等情緒。並必須依照行政程序法,廣開公聽會討論,形成共識,完備立法程序。

其實權力的分配乃是看實力。老實地經營,壯大社會實力,才是正途。至少多一點嚴謹思考,少一點沾沾自喜,事情可以不必走到這麼僵。但朝野原運菁英(不分原漢)向來喜歡誇飾,卻不是從今年開始。

前總統陳水扁所提出「原住民族自然主權」、「國中有國」等概念,就是浮誇政治的最佳例子。

所謂「原住民族自然主權」之概念,在台灣政治史上首見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在蘭嶼與台灣各原住民族代表簽署「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而後,二○○二年十月十九日,陳水扁以總統身分與台灣各原住民族代表再度簽署肯認「新夥伴關係」之文件。

此「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夥伴關係再肯認協定」與「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以及「台灣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原住民族先於國家存在」、「國中有國」、「準國與國關係」、「新的夥伴關係」等主張,便被近年來許多原權運動者不斷引述。

問題是,這些文件不論名為「條約」、「協定」或任何形式約定,並無任何法律效力,無法引之為必須遵行的立法原則,主張不為公法學界所接受,亦不見於任何完整載明出處、公開發行之政府文書或報紙期刊,甚至連阿扁親筆簽署的原件都已無存,只留下不斷被轉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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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苛責對方,也虐待自己

換言之,這些根本是選舉語言,卻一再被原權運動者,尤其是學者,刻意忽略。十餘年來就是這麼自我陶醉,而今一旦夢醒想要講清楚,卻發現身處在一個孤立無援荒地裡。許多情緒:恐懼、悲情、妒恨、全稱化,以訛傳訛,當然會在這裡被不斷渲染,苛責對方,也虐待自己。

「沒有人是局外人!」這句口號會吸引更多的支持者?還是產生更多疑懼?原住民大眾比較在意「傳統領域」還是「最低工資」?甚或是「找不到工作」、「老闆跑路」?被當成運動者激化的議題之後,今年開春至今的這場抗議,看不到能讓更多原住民關心的門徑,也看不到下台的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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