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傳統領域劃設這齣超現實荒謬劇……

2017-08-23 18:00

? 人氣

質疑「沒有人是局外人」的訴求,真的是在分化原住民嗎?(郭晉瑋攝)

質疑「沒有人是局外人」的訴求,真的是在分化原住民嗎?(郭晉瑋攝)

「沒有人是局外人!」在台北二二八公園捷運站,一出站就可以看到滿目驚心的布條。在凱道附近,陳情抗議不是新鮮事,路人不免多看兩眼。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原住民歌手巴奈、導演馬耀.比吼等人,對原民會今年二月十四日公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以下簡稱「劃設辦法」)強烈不滿,從三月起號召原住民在凱道紮營,六月初遭警方清場後,目前轉移陣地至台大醫院捷運站出口持續抗爭。

蔡政府真心換絕情?

陣地裡人不多,但牆上巴奈與總統蔡英文合照上貼了一個大大的「騙」字,已經告訴社會,他們對剛上任一年的蔡英文政府已經沒有耐心、沒有期待,「什麼轉型正義?都是騙!」

為什麼執政才一年,已交出「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確立原住民族語為國家語言」、「原住民廣播電台開台」、「國家教育研究院設置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擬增列平埔原住民」幾個漂亮成績單的蔡政府,卻在土地問題上狠狠跌跤?

甚至太陽花運動時期的盟友林飛帆,竟然也強力質問:「(蔡政府)到底跟過去國民黨的所作所為有什麼差別?」嚴肅地警告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你是個有權力的人,不是民間團體。一個掌權者為何會對自己的權力運作這樣寬容,對街頭上的人卻用另外一種方式對待?」

被聲稱尊敬自己的人打臉,想必姚人多面子掛不住。但他更鬱卒的應該是,真心地想替街頭的朋友做件好事,卻換來如此的絕情?

而潛藏在這議題下更大的危機是,當進步議題成為激情口號,只是成就少數運動明星,多數原住民根本無感,而更多數的大眾更可能從「不支持」轉向「反對」。這也是這場爭議中,老成持重的原運前輩的焦慮。他們並不完全支持原民會的版本,但更不贊成馬耀等人走向零和的操作方式。翻開原轉會裡面的紀錄,許多委員表明「傳統領域」這議題的複雜性,直指「一步到位」對社會的重大衝擊。

街頭運動者認定這些說法是「分化原住民」。但豈是如此?舉例而言,阿美族宣告佳山基地是阿美族的傳統領域,但撒奇萊雅族認為是撒奇萊雅的;而現在當地部落裡八成是已在這裡傳承好幾代的漢人,試問這些漢人的看法要不要考慮?

不是一紙行政命令可以承載

又如萬榮鄉布農族領域裡,立山村的山里部落是賽德克族,隔壁古村部落則是太魯閣族,兩族同語同種但認同不一樣,而若要在部落周邊土地、林場劃分「傳統領域」,則對這片土地有發言權的布農族、賽德克族、太魯閣族該怎麼協調?要翻清國時期還是日本時期的舊帳?

與一般人的印象相反,台灣原住民族乃是「社」先存在,而「族」則是由近代民族學者加以分類、繫屬劃分出來,而後由日本殖民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先後認定而來。

另一方面,百年間的主動或強制遷村,形成犬牙交錯的地理分布。因此,「族」為單位的傳統領域難以定奪,就算以「社」、「部落」為單位,台灣原住民各社傳統領域劃起來,也絕非一整塊密合無縫的色塊拼圖,而應該是一串葡萄似的,間有空隙,是屬於未有人類活動紀錄或是已經消失的古部落區域。

另外,可別輕易說古部落的繼承者就是現有的部落,這中間難道沒有殺戮與正義問題?

「傳統領域」也絕不能憑藉著我爸爸的爸爸怎麼說就怎麼劃,還牽扯到地理、信仰、歷史、資源、社會變遷與部落發展,涉及土地的利用與處分,影響之大,豈是一紙行政命令可以承載?

這些爭議過去為何沒有浮上檯面成為衝突?答案呼之欲出:國民黨的統治技巧務實而綿密,他們知道傳統領域對原住民大眾無感,所以不搞這種劃地圖的虛工,而直接以政府資源籠絡,確保票倉。

但這次,生嫩的民進黨在原鄉部落沒有地方網絡,尚未站穩腳跟卻臉皮薄、好面子,想要討好知識菁英、正義憤青,容易受議題倡議者影響。

沒有立法通過,都是假的

不論是「兩公約」還是「原住民族權利宣言」,這些文件各有其法理背景,針對不同社會情境有不同的因應模式,通過時也各有爭議。但民進黨不深究、急切地想照單全收,彷彿擁抱這些進步價值,台灣就宛如一個國家可以與他國平起平坐。這種文青症候群,讓沒有準備充分的社會議題演變成社會衝突。

另一方面,社運團體想要以小搏大、扳倒原民會,到現在已經證明只是菁英之間的打臉而已,社會大眾並不會多加關注。

唯一會焦慮的可能是公務員。「沒有人會想整天抱著地雷上班。」一位原民會官員表示:「難道我們不想把事情做好,早一點結案嗎?如果民氣可用,我們就趁機把這些土地全部劃給原住民,管他現在是誰的?管他上面有什麼?不是更省事?但可以這樣嗎?」當學者喊出「原轉會既已成立,即使有人質疑它是假的,大家也要一起努力,讓它『弄假成真』」,對這群「依法行政」觀念已在腦袋裡根深柢固的公務員而言,實在無法理解:原轉會是個體制外的諮詢會議,「根本沒有什麼真假問題,所有的意見都歡迎提出,我們都會重視,但若是涉及權利義務,沒有立法院通過條例法律,都是假的。」一個原民會負責收拾這件事的承辦人這樣說。

原民會的官員言之成理,但事情演變至今,就算是馬耀等人是「假議題,真炒作」,導火線卻是原民會自己在今年二月好大喜功的新聞稿。原民會表示:「劃設辦法」……初步估計將可以劃設八十萬公頃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也就是將近台灣四分之一的土地面積,是……一大進展,從○到八十萬公頃。」

原民會政策說明時自找麻煩

就是這句「○到八十萬公頃」讓抗議者大作文章:之前的學術調查粗估傳統領域有一八○萬公頃,怎麼現在少了一○○萬公頃?為什麼這個「劃設辦法」僅限於公有地,傳統領域是歷史上存在,為什麼還要分私有、公有?

這裡的誤會根本是搞錯法源所致,而且不難澄清:目前這個「劃設辦法」依據的是《原基法》的第二十一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為了執行《原基法》第二十一條條文意旨,授權行政機關制定「行使諮商同意權範圍」的劃設辦法,根本不是授權行政機關「劃設傳統領域」。更沒有涉及到相關的土地權取得、利用、變更、移轉等事宜。

原住民族是「社」先存在,而「族」則是由近代民族學者加以分類、繫屬劃分出來的。(新新聞資料照)
原住民族是「社」先存在,而「族」則是由近代民族學者加以分類、繫屬劃分出來的。(新新聞資料照)

若是這「劃設辦法」可以訂名為「公有地開發利用部落行使諮商同意權作業程序及範圍劃設辦法」,則當無歧義;但是原民會在政策說明的時候,卻勾連上「傳統領域」概念,讓社會大眾增加不必要的疑慮,自找紛爭。

而界定傳統領域的範圍或原住民恢復土地權利的母法,是《原基法》的第二十條,也就是「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政府為辦理原住民族土地的調查及處理,應設置『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其組織及相關事務,另以法律定之。原住民族或原住民所有、使用之土地、海域,其恢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朝野原運菁英喜歡誇飾

涉及權利義務事項必須以法律訂之,這是常識,也就是目前在研議中的「土海法」、「國土計畫法」等法律,才是真正能對土地進行處分的規定。原民會想要解決爭議,必須不厭其煩地再三解說常識,避免誤導而產生憤恨等情緒。並必須依照行政程序法,廣開公聽會討論,形成共識,完備立法程序。

其實權力的分配乃是看實力。老實地經營,壯大社會實力,才是正途。至少多一點嚴謹思考,少一點沾沾自喜,事情可以不必走到這麼僵。但朝野原運菁英(不分原漢)向來喜歡誇飾,卻不是從今年開始。

前總統陳水扁所提出「原住民族自然主權」、「國中有國」等概念,就是浮誇政治的最佳例子。

所謂「原住民族自然主權」之概念,在台灣政治史上首見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在蘭嶼與台灣各原住民族代表簽署「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而後,二○○二年十月十九日,陳水扁以總統身分與台灣各原住民族代表再度簽署肯認「新夥伴關係」之文件。

此「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夥伴關係再肯認協定」與「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係」,以及「台灣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原住民族先於國家存在」、「國中有國」、「準國與國關係」、「新的夥伴關係」等主張,便被近年來許多原權運動者不斷引述。

問題是,這些文件不論名為「條約」、「協定」或任何形式約定,並無任何法律效力,無法引之為必須遵行的立法原則,主張不為公法學界所接受,亦不見於任何完整載明出處、公開發行之政府文書或報紙期刊,甚至連阿扁親筆簽署的原件都已無存,只留下不斷被轉述的故事。

不斷苛責對方,也虐待自己

換言之,這些根本是選舉語言,卻一再被原權運動者,尤其是學者,刻意忽略。十餘年來就是這麼自我陶醉,而今一旦夢醒想要講清楚,卻發現身處在一個孤立無援荒地裡。許多情緒:恐懼、悲情、妒恨、全稱化,以訛傳訛,當然會在這裡被不斷渲染,苛責對方,也虐待自己。

「沒有人是局外人!」這句口號會吸引更多的支持者?還是產生更多疑懼?原住民大眾比較在意「傳統領域」還是「最低工資」?甚或是「找不到工作」、「老闆跑路」?被當成運動者激化的議題之後,今年開春至今的這場抗議,看不到能讓更多原住民關心的門徑,也看不到下台的階梯。

➤更多內容請看新新聞
➤購買本期新新聞
➤加新新聞LINE好友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