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混淆傳統領域概念」 劃設辦法將協商 原團籲退回重擬

2017-05-0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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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高潞‧以用9日出席原青陣記者會,表示行政院公告的劃設辦法已經牴觸《原基法》基本精神,下午協商還是強調要廢止辦法並退回目前的劃設辦法。(顏麟宇攝)

委高潞‧以用9日出席原青陣記者會,表示行政院公告的劃設辦法已經牴觸《原基法》基本精神,下午協商還是強調要廢止辦法並退回目前的劃設辦法。(顏麟宇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9)日下午將針對《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召開第一次黨團協商,原住民青年陣線也舉行記者會,對長久以來爭議不休的傳統領域劃設範圍提出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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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青陣表示,《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劃設辦法》第3條對傳統領域的定義只限「公有地」,法條限縮解釋違背了母法《原住民基本法》的授權,也混淆傳統領域的概念,要求刪除限制公有地等文字。

原青陣認為,傳統領域的空間主權和土地的所有權是不同的兩件事情,傳統領域的劃設只是確認空間,但原民知情同意權要如何行使,則是另外一個議題,且是由「諮商辦法」來規範。對此,原青陣表示,原民會要先求有再求好,必須奠基在正確定義傳統領域的前提。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強調,傳統領域是空間的範圍的展現,並不涉及私有財產間的並耕與剝奪。她認為,行政院公告的劃設辦法,已經牴觸《原基法》的基本精神,並表示上周時代力量曾提案要求重擬,但被否決,下午協商還是強調要廢止辦法並退回目前的劃設辦法,要求原民會更正重擬。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也指出,在歷次的行政院會議中,都定義傳統領域如何劃分須探求立法者的原意,而在第8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記錄中,增列部落及其周邊土地開發行為,須取得部落的「同意權」,並無分公、私有地,傳統領域的劃分自然也不包括,需要從法義層面說服執政黨退回該辦法。

20170509-國民黨立委鄭天財9日出席「傳領爭議不容拖延,誠懇協商積極解決」記者會。(顏麟宇攝)
鄭天財也指出,傳統領域的劃分自然也不分公、私有地,要從法義層面說服執政黨退回該辦法。(顏麟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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