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守法好公民,應該與每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澳洲同志接受《紐時》專訪 吐露成家心願

2017-08-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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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查麗蒂(右)與菲碧在紐西蘭結婚

查麗蒂在她父母擔任牧師的教堂認識了一位女性,兩人交往了9年。後來她認識現在的伴侶菲碧(Phoebe Cox),兩人在一起4年了,不想繼續等待澳洲同性婚姻合法化,於是去年11月到紐西蘭結婚,「我們的婚禮費用超過3萬5千美元(約新台幣106萬元),我們其實想在澳洲結婚。我老婆的祖父年紀太大了,還生病,無法參加我們的婚禮,在他的那個年代,同性婚姻與同性戀關係是嚴重的污名,而他想出席(我們的婚禮),他在婚禮前一天過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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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蓮.茲考斯基(Elaine Czulkowski)/57歲,澳洲婚姻平權的募資經理

伊蓮為澳洲的婚姻平權運動募資超過10年,其中9年是志工。她表示自己希望澳洲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趕快實現,也有信心那天不遠了:「我希望下星期(同性婚姻合法化)就發生,10年是很漫長的歲月,我默默抱著信心,但我先前也滿懷信心卻失望了,而現在是同婚法案最可能被提交討論並通過的時候。」

伊蓮投入同性婚姻合法化運動多年

伊蓮說:「我是雙性戀,我已經單身很久了,但是如果我遇到適合的人就會結婚。我知道如果我遇到真命天子,我可以與他結婚,但如果我遇到真命天女,我卻不能與她結婚,這真是奇怪。」

賽巴斯丁.萊斯(Sebastian Rice)/47歲,《星光觀察家》出版商

賽巴斯丁是同志月刊《星光觀察家》(Star Observer)的出版商,他與伴侶從2001年交往至今,他們與另一對女同志伴侶透過體外人工受精的方式生了一個男孩,現在這個男孩7歲了,這4個大人共同養育他,但是澳洲法律讓同性伴侶養育孩子的路十分艱辛。

賽巴斯丁說,澳洲法律讓同志族群育兒之路十分艱辛

賽巴斯丁說,大家事先都討論好了,凡事計畫妥當,一切都白紙黑字寫了下來,但結果證明事實並不盡如人意:「我們盡力為兒子建立穩固的家庭環境,但隨著時間過去,我們與那對女同志的家庭安排卻未如計畫順利,所以最後我們花了5年時間在家事法庭(Family Court)打官司。」

然而,礙於澳洲目前的法律規定,賽巴斯丁就連進家事法庭打官司都困難重重:「我經歷許多程序才證明自己有權站在家事法庭上,證明我有權與孩子有法律關係,這就是這場官司打了5年而不是5個月的原因,對大家來說,這帶來財務的重擔與情緒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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