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守法好公民,應該與每個公民享有相同權利」澳洲同志接受《紐時》專訪 吐露成家心願

2017-08-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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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AP)

澳洲的同性婚姻尚未合法化(AP)

美國、加拿大、紐西蘭等英語系國家相繼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後,澳洲的同婚法案卻頻頻卡關,2007年至2013年工黨執政期間,反對同婚合法化一直是當局立場。中間偏右的保守派「自由黨」上台後,推出同性婚姻公投,但是支持婚姻平權者與反對同性婚姻者皆大力反對,公投法案去年11月遭到參議院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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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墨爾本大學(University of Melbourne)針對家庭、收入、勞力動態的最新年度研究報告指出,從2005年至2015年,支持同性伴侶享有平等的結婚權、養育權、工作權的澳洲人大幅增加:在這10年間,支持同志伴侶享有上述權益的澳洲女性從43%上升至67%,支持同志伴侶享有上述權益的澳洲男性從32%上升到59%。

澳洲同志族群殷切期盼能盡快邁向婚姻平權,自由黨(Liberal Party)的同性戀參議員史密斯(Dean Smith)已起草同婚法案,預計在本月遞交給國會,並希望今年底前可以在國會表決。《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在擁有悠久同志歷史的牛津街(Oxford Street)、每年舉辦同志大遊行的區域訪問4位同性戀者,一探他們對於同婚合法化有望過關的心情。

米契.愛德華斯(Mitch Edwards)/54歲,炒房族

米契曾有過一段15年的婚姻:「我進入異性戀婚姻時,並不承認自己是同性戀,當時我拒絕接受自己是同志,因為我想符合社會的期待。」

後來,米契終於出櫃,「我與伴侶在一起12年了,我們的感情與其他人的感情沒什麼不同,我們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應該享有每個公民都有的機會,然而澳洲不守法的公民卻享有我們沒有的權益。澳洲是公認的世界同志之都,澳洲人思想開明,我們卻區分誰有權益,誰沒有權益。」

2011年3月,兩名女性穿上婚紗參與雪梨的同志大遊行,表達對同婚合法化的支持(AP)
2011年3月,兩名女性穿上婚紗參與澳洲雪梨的同志大遊行,表達對同婚合法化的支持(AP)

他也譴責那些反對同婚合法化的國會議員:「我真想看看那些做出反對決定的人對自己的同志孩子說,這些孩子沒有他們的兄弟姐妹擁有的權益,我認為那真是笑話……5年內,政治人物終究會感到慚愧,事情會有進展。」

查麗蒂.透納(Charity Turner)/33歲,小公司老闆

查麗蒂來自虔誠的基督教家庭,雙親都是牧師,她身為同志的事自然引起父母的強力反彈,「我爸媽反對同性戀關係,更別說讓么女與女人結婚。我來自相似的背景,認為同性婚姻不對,我猜主要的因素是澳洲法律反映了『同性婚姻不正確』的宗教觀。」

查麗蒂愛上女人後,才了解「愛就是愛」,不該以宗教來評論:「直到我(與女人)陷入愛河,我從前對同志關係的所有疑慮都受到挑戰,也讓我了解愛可以很簡單,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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