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祥蔚觀點:摩鐵能見度比一比─羅致政行,為什麼林崑海不行?

2017-07-2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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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9-民進黨委員羅致政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對於被週刊報導疑似出軌婚外情一事,向外界簡單回應,同時也向家人和社會大眾致歉。(蘇仲泓攝)

20170719-民進黨委員羅致政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對於被週刊報導疑似出軌婚外情一事,向外界簡單回應,同時也向家人和社會大眾致歉。(蘇仲泓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在推動反媒體壟斷法的立法,七月底將舉行說明會。反媒體壟斷法的立法目的,在於避免媒體壟斷會危害公民的言論與新聞自由,希望立法之後,可以避免特定媒體高層不歡迎的意見或新聞,會遭到全面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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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從最近的實際案例來看,NCC力推這個法案,充滿了「葉公好龍」的味道。葉公好龍、處處畫龍,等真的見到了龍,卻嚇得不知所措。NCC大談反媒體壟斷,明明眼前就有很嚴重的壟斷大案,卻視而不見。

過去幾天,民進黨公職人員接連發生了兩件緋聞事件,一件是新北市立法委員羅致政被《壹週刊》拍到跟曾任市民代表的女助理粘珮瑩進汽車旅館,另一件是三立電視董事長被《鏡週刊》拍到跟現任高雄市議員顏曉菁進汽車旅館。

羅致政的緋聞新聞才剛嚗光,立刻引起網路媒體的高度關注,包括三立新聞台在內的主要電視新聞頻道也立即報導;相較於此,林崑海的緋聞新聞出現多日,主要的電視新聞頻道仍都不報導。

羅致政行,為什麼林崑海不行?難道是《壹週刊》比《鏡週刊》拍到的內容,更加具有畫面性?或是林崑海跟民進黨女議員比較沒有新聞價值?大家都知道,當然不是。如果這不是壟斷,什麼是壟斷?這不是扼殺新聞自由,什麼是扼殺新聞自由?

2017-07-19-羅致政2015年競選選時,與妻子的合照-方炳超攝
羅致政2015年競選選時,與妻子的合照。(方炳超攝)

NCC的反媒體壟斷法草案,採取結構管制,也就是先限制市場結構,預防壟斷會危害言論及新聞自由。有一派學者反對結構管制,認為應該採取行為管制,也就是不管市場結構如何,重點是避免限制言論及新聞自由。現在電視圈已經出現限制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嚴重情況,NCC卻沒有認真看待,也不見對此表態,只是繼續學鴕鳥把頭埋在土裡去大談結構管制,真不知道這樣的反壟斷法,除了限制媒體產業的發展,到底怎麼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

多年前NCC要求電視新聞頻道都要成立自律委員會,實踐證明,自律委員會的自律效果有限,因為從委員聘任到議題設定,都是媒體自己決定,而且外部委員通常不到一半,會議主席常常也是媒體的人,可知雖然名為自律,其實只能諮詢而已。

羅致政立委的緋聞在近日曝光,對於他個人的政治生涯,當然是一大打擊,但是卻因此反襯出林崑海董事長對於封殺電視新聞具有壟斷級的權力,這也算是羅委員對揭露媒體黑幕的另類貢獻。兩件緋聞在電視新聞上的待遇截然不同,赤裸裸地警示了大家什麼是媒體壟斷、什麼是危害言論及新聞自由。比起緋聞本身,這才是更嚴重的問題。

台灣電視新聞的黑暗紀念日

回到2017年7月5日,可謂台灣電視新聞的黑暗紀念日。在這一天,當平面媒體與網路媒體都沸沸揚揚在討論三立電視董事長林崑海的婚外情緋聞,台灣主要的電視新聞頻道,卻不約而同都對這則新聞展現了緘默。

這是一則不重要的八卦新聞嗎?絕對不是。首先,事件男主角是三立電視的董事長。三立作為台灣最多產的電視台之一,2016年營收達新台幣60億,董事長當然是公眾人物。其次,「海董」近年來透過媒體資源,積極參與政治,更串聯推選民進黨中常委,不只形成具有影響力「海派」,也引發了政媒不分的爭議。第三,事件女主角是具有電視名嘴身分的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顏曉菁,這更引起了政媒不分、以及把媒體公器當成私人工具的疑慮。

在民主先進國家,新聞被當成監督政治的第四權,因此媒體跟政治一向壁壘分明,這是最基本的專業倫理規範。因為一旦媒體跟政客掛勾了,一定會失去監督的立場,屆時民主政治必然更加敗壞。日本最近有一部廣受新聞人矚目的電視劇「社長室之冬」,故事的主軸之一,就是新聞人為了專業,勇於揭露媒體跟政客的掛勾,以免掛勾會掩蓋更多的醜陋黑箱,最終危及民主價值。

三立電視董事長林崑海的婚外情,因為事涉新聞媒體老闆的適格性,本身就是嚴肅的公共議題,不只是八卦新聞而已;當牽扯了政媒不分的議題,更是公民必須關注的議題。如今,三立電視對於這種涉己新聞不報導,已足以非議;更誇張的是,其他主流的電視新聞頻道幾乎也都不報導,簡直令人匪夷所思!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顏曉菁,遭爆與三立電視台董座上摩鐵,地方人士形容「跌破一地眼鏡」。(取自高雄市議會網站)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顏曉菁,遭爆與三立電視台董座上摩鐵,地方人士形容「跌破一地眼鏡」。(取自高雄市議會網站)

圈內人都知道,一般情況之下,新聞媒體之間會互相避免報導負面新聞,以免引起媒體戰爭。如果涉及重大新聞,當然就不會客氣了。這次事件算是重大新聞嗎?當然是。既然如此,為何電視新聞聯手緘默?是因為判斷不出這則新聞的嚴重性嗎?還是因為海董特別來打過招呼?如果是因為海董來打過招呼,請問是跟誰打招呼?是跟各電視台的高層嗎?然後高層又下達指示給新聞部?如果這樣,電視新聞的專業性及自主性何在?或者,是直接跟新聞部主管打招呼?然後新聞部主管就壓下新聞了?如果是這樣,各電視台的高層也默認這個結果嗎?又或者,高層跟新聞部主管都已經習慣政媒不分,同時也樂於賣海董一個人情?

說起來荒謬,平面媒體及網路媒體不必申請特許執照,在這次的新聞事件中展現了新聞專業;相較於此,必須申請特許執照的多數電視媒體,反而演出了集體沈淪。對於這個誇張的現象,請問各個電視台的新聞自律委員會,難道都沒有任何意見嗎?作為主管機關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難道也都沒有任何意見嗎?

請容我再說一次,2017年7月5日,是台灣電視新聞的黑暗紀念日。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電視新聞界的自律檢討,也沒有看到主管機關的他律檢討。再這麼下去,這一天將不只是電視新聞的黑暗紀念日,還會是通傳會的黑暗紀念日,同時也是台灣新聞自由的黑暗紀念日。

*作者為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本文原刊《筆震》,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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