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白話文也沒用!從陳水扁、馬英九處境看司法改革的荒謬

2017-07-11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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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位檢察官接受「上級長官」─不是關說也是交代─的要求,對柯建銘所涉之全民電通案不再上訴,還喜孜孜的說「不用再寫上訴書了」,就避免浪費司法資源而言,這本來就是一個可以被接受的處理方式,然而,要求對馬英九加重其刑的檢察官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柯對馬案一審無罪依舊堅持上訴?她還能大聲要求加重其刑?如果檢察官的標準可以因政治而異,誰會相信司法?此外,真要說消費這位檢察官的,也是不當監聽且經判決要賠她十萬元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或者被她指責為「不當傳喚」的檢察官同事們,和馬英九何干?馬英九既無下令監聽她,在此案前大概也不認識其人,奔到庭上要求對馬英九加重其刑,這符合「司法專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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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如何取得人民信賴?檢察官不濫訴,法官不亂判,起訴與判決之心證不要天差地遠,叫人無所適從,政治不介入司法,不論起訴或判決,只看事實與證據,莫以藍綠分,這很困難嗎?

20170616-上午地院,前總統馬英九。(蘇仲泓攝)
前總統馬英九每出庭一次,只要庭外發言,北檢必嚴正聲明對應之。(資料照/蘇仲泓攝)

司法官(包括審檢)不認為關說有錯 就談不上司法改革

馬英九洩密案就像是司法獨立的試紙,在王柯關說案爆發時,張升星法官曾經在媒體撰文,直指此案既是(司法)關說,也是(政治)鬥爭,但司法不能以政治鬥爭之上風下風為判準,王金平以司法程序保住了他的黨籍,但這不表示王金平為柯建銘關說司法是對的,即使那是一件一審即判無罪的案子。時至今日,王金平柯建銘春風得意,馬英九卸任後奔走法院,這不稀奇,稀奇的是北檢但凡馬英九出庭,三、五日之後必發新聞稿嚴正聲明之、駁斥之。

馬英九每次出庭都痛罵檢方羅織定罪、標準不一、漠視司法關說等等,看在檢方眼裡,確實如芒刺在背,上周五(七月七日)馬涉嫌教唆洩密案辯論結,三天後,北檢又嚴詞聲明指馬英九「意圖以庭外不當言論干擾司法審判,誤導社會視聽」,最重要的,北檢特別強調,「關說司法者未受刑罰,是因刑法沒有處罰關說者的規定」。

北檢的聲明是對的,這也是為什麼黃世銘在初辦此案時會認定這屬「國會紀律」,而馬英九會以「黨紀」處分王金平,卻對柯建銘一籌莫展的原因,但是,這不表示王柯關說司法是對的!北檢聲明中,還特別點明馬英九擔任總統及最大黨主席期間,從未對司法關說立法科刑,卸任後也未推動相關修法,北檢反問,「此又是誰之過?」豈能以此轉移焦點,指摘檢察官?這一點,北檢不知是疏忽還是刻意略過,妨害司法罪刑,馬英九是推動但未果,原因很簡單,關說司法者國會猶盛。

關說司法沒有罪刑,不表示王柯關說司法是對的!司法獨立與公正的前提就是不接受關說─包括金錢與權勢(政治),這麼簡單的道理,不必分文言還是白話,早就深植人心,檢察官若以總統任內未完成立法,而臉不紅氣不喘、不檢討國會司法關說之弊,再開他半年一年、三年五載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還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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