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媒記者」張經義恐遭罰 前陸委會副主委:政府公開違法越來越嚴重

2020-04-18 12:03

? 人氣

針對白宮記者張經義事件,陸委會前副主委、文化大學社科院院長趙建民(見圖)提出2項質疑。(資料照,蔡親傑攝)

針對白宮記者張經義事件,陸委會前副主委、文化大學社科院院長趙建民(見圖)提出2項質疑。(資料照,蔡親傑攝)

任職上海東方衛視的駐白宮記者張經義,擬遭陸委會開罰。陸委會前副主委、文化大學社科院院長趙建民今(18)日直指,政府公開違法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還稱這是「台灣的民主面臨空前危機」,他並提出2項質疑。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趙建民問,首先,根據兩岸關係條例第33條「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趙建民問,以本案為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先認定東方衛視在禁止之列嗎?

其次,趙建民也提到,東方衛視固然是公家機關,但是可以認定是黨務或者政府機關嗎?

陸委會:「東方衛視」為陸方黨、政務事業單位

陸委會17日新聞稿稱,「東方衛視」為陸方黨務、政務系統所屬事業單位,並指東方衛視為「上海東方娛樂傳媒」所屬衛星頻道,隸屬陸方政務系統「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全額出資之「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且受黨務系統「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所屬事業單位(上海廣播電視台)之指揮監督。

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避談自己代表中國官媒,而說自己來自台灣,引發熱議。(翻攝自張經義之《白宮義見》臉書)
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避談自己代表中國官媒,而說自己來自台灣,引發熱議。(資料照,取自張經義之《白宮義見》臉書)

陸委會新聞稿稱,依其股權隸屬及業務監督關係,足認「東方衛視」為陸方黨務、政務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自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任職之黨政軍組織。

蘇貞昌:沿用馬政府時代規定

行政院長蘇貞昌18日上午受訪時則表示,張經義應該處罰,不是因為他講什麼話,而是他違反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中國共產黨的機關任職。

蘇貞昌指,這個規定是在馬政府時代規定的;蔡總統上任以後,一個字沒改過,有了這個法律規定,如果相關應該執法的公務人員不執法,反而是懈怠職務或是包庇。

20200414-行政院長蘇貞昌14日於立院備詢。(顏麟宇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見圖)18日上午受訪時,針對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一事做出說明。(料照,顏麟宇攝)

馬英九辦公室:蘇貞昌到底是無知還是居心不良?

蘇貞昌強調,「張經義不是因為他講什麼話被處罰,而是他去中國共產黨的機關任職,這個法律規定該處罰,這個法律是馬英九政府規定的,一直沒有改,現在法律在那裡,一定要執行,是這個道理。」

對於蘇揆指「馬政府時代就規定」的說法,前總統馬英九辦公室稍晚也發布新聞稿駁斥。馬辦指出,陸委會引兩岸條例33條「不得任職中國黨政軍」的規定,是民國92年修訂,當時的陸委會主委是現在的總統蔡英文;陸委會17日的記者會中也說明,「陸委會於93年3月1日陸法字第0930003031-1號公告,業就上開黨政軍組織予以例示」。馬辦稱,「明明是民進黨執政時蔡主委所訂下的規定,蘇院長居然還可臉不紅氣不喘的扯上馬前總統,到底是無知還是居心不良?」

喜歡這篇文章嗎?

潘維庭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