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接管拆炸彈之後 該究責罰不法

2014-08-14 11:41

? 人氣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希望國寶與幸福是最後要接管的2家金融機構,接管後政府除了善後也該究責。(資料照片,何孟奎攝)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希望國寶與幸福是最後要接管的2家金融機構,接管後政府除了善後也該究責。(資料照片,何孟奎攝)

金管會日前接管國寶人壽、幸福人壽,預估需要賠付金額在500-600億元上下。金管會在拆除這兩顆「保險炸彈」代價相當高,接著該作的是追究其中是否有不法。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國寶與幸福是屬於保險界的「後段班」,原本財務體質就不健全,2008年經金融海嘯衝擊後更是快速惡化。國寶的淨值惡化為負252億、幸福是負239億,代表這兩家公司其實都已是資不抵債,形同破產。

這兩家已沒有獲利能力的保險公司,不可能靠每年獲利挹注來逐步改善財務,唯一改善之道是增資,金管會多次要求其「限期增資」。但現實的是一家財務快速惡化、前景看淡的企業,沒有人願意形同虛擲的再投入數百億資金。最後,終究是走上接管一途。

對經營不善的金融機(包括銀行與保險公司)該如何處理,一直存在著2種截然不同的看法;有人基於「道德風險」認為就應該放手讓其倒閉,如果社會大眾知道金融機構也會倒閉,不論是買保單或存在,自然會慎選來往對象,業者也會謹慎經營,不敢冒太大的風險。另一派則認為一般企業破產就倒閉,但保險公司牽涉到廣大保戶權益,銀行則有存款戶的權益,因此政府仍應介入挽救。

理論上的爭辯沒有結論,實務上的執行則早有結論:沒有太多政府有能力─或是說有勇氣承擔放手讓金融機構倒閉、且由保戶與存戶自行承擔損失的結果。

短期最明顯的社會與政治後果是受損民眾的反彈抗議,更深一層看,如果政府釋出與體質差的金融機構來往的存戶、保戶,都必須自行承擔損失後果,結果可能是讓那些屬於後段班的金融機構,即使原本尚可支撐,也會因客戶流失、存款移轉而倒閉,反而引發更大的金融風暴。

金融海嘯時,美國政府可以放手讓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破產倒閉,但卻不敢讓保險巨擘AIG破產;對出現危機的商業銀行則儘量協調其它銀行收購;歐洲國家政府亦被迫以政府資金支援多家出現危機的銀行,形成銀行「國有化」的奇觀。

台灣的政治與社會環境更難例外。20年前的基層金融風暴,由公營行庫合庫「概括承受」彰化四信開始,就確立「實質」百分之百保障存戶安全的政策,金融海嘯期更正式宣布百分之百的存款保險。因此,對金管會接管2家保險公司的作法,再去爭議「該不該接管」、該不該保障保戶權益,意義其實已經不大了。

真正該重視的反而是接管之後的作法。第一個當然是保戶權益可以保障,但股東權益則一定要「歸零」,股東必須對經營企業失敗、甚至需要社會資源、公家資金援助負責。第二則是企業經營不善倒閉,如果純粹是經營能力問題也罷,但如涉及掏空、不法挪用資金,一定要追究到底。

以國寶人壽而言,現有經營者在2007年接手時淨值為負5億,現在則是負252億,其中是否涉及不法使用、挪移資金─例如大股東為私利而以保險資金介入企業經營權之爭,金管會一定要查明追究。

另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在監管單位的作為問題。全世界的金融監理單位,每天都在一個「兩難」之中作抉擇─監管太嚴苛,保了安全但失去金融創新與活力、扼殺金融發展;太寬鬆則保住金融活力、彈性但可能升高風險,埋下日後的虧損與風暴種子。而處理金融問題,時效更是一個關鍵因素。

「事緩則圓」這句話絕對不適用在金融界,大部份金融問題是拖越久、損失越大、問題更嚴重,國寶與幸福的問題如果早處理,損失與賠付金額必然低於現在。金管會對監理與接管決策,是該再檢討是否有改進之處。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希望接管這2家「是最後2家」,我們也希望如此;而要讓國寶、幸福成為最後被接管的金融機構,金管會在監理上就應該更有作為!

喜歡這篇文章嗎?

主筆室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