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性平》勵馨:勿再「民主對話」 正視受害者創傷復原

2016-07-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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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舉行「從輔大性侵案看被害者權益性平法實施13年總檢討記者會」。圖為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陳明仁攝)

勵馨基金會舉行「從輔大性侵案看被害者權益性平法實施13年總檢討記者會」。圖為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陳明仁攝)

《性別平等教育法》自2004年6月23日施行至今已12年,近日卻爆發輔大性平案中當事人出面控訴系方吃案,輔大心理系因應該案成立的「工作小組」也成重矢之的。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這次的「案外案」顯露被害人的聲音仍被埋沒,師長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撇清,甚至公開與受害者的對話,完全忽略被害人的感受,呼籲社會能多傾聽被害人心聲,協助被害人走出創傷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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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惠容表示,輔大案的受害者與師長間的關係從情感依賴走向斷裂,我們應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思考,理解她們為何有這樣的感受。她也呼籲,不要再進行所謂的「民主對話」,應正視被害者的需求,所謂的對話只是在權控關係之下。

律師賴芳玉表示,性侵案被害者提出申訴後,若未處於安全、平等、不公開的環境,將會再遭遇校園裡的權控關係以及性別歧視;輔大心理系在《性平法》之外自行成立工作小組,不但於法無據,甚至公開與被害者的對話,以教育輔導之名,行調查之實。

賴芳玉強調,被害者提出申訴已是突破了封閉性組織發出卑微聲音,必須提供友善的環境,若是讓被害者再處於權力不對等的權控關係,將導致「寒蟬效應」,社會也將質疑受害者「為什麼不發聲」。

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玥好指出,受害者復原工作的核心在於「恢復受害人的權力與控制感」和「與社會恢復聯繫」,但社會常對性侵害加害者有刻板印象,將被害人束縛在「被害者」的角色,導致受害者無法恢復與社會的正常連繫。

王玥好也強調,大學常以「校園自治」的名義規避參加性平人員培訓,造成性平人員水準可能還不如中小學校性平會。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呼籲,教育部除應對社會說明專案小組的調查進度,並檢討哪個環節出現問題,也應深入檢討、增加社會討論《性平法》不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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