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過當?新造22艘海巡艦艇全面配備火箭彈,海巡署這樣說…

2019-05-1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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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艦隊分署首度公開陳展「鎮海火箭彈」武器系統。(蘇仲泓攝)

海巡署艦隊分署首度公開陳展「鎮海火箭彈」武器系統。(蘇仲泓攝)

本月4日在八里台北港舉行的「海安演習」現場,海巡署艦隊分署首度公開陳展「鎮海火箭彈」武器系統,系統設置在所有參演單位陳展裝備攤位的第一個,總統蔡英文登艦視導演習前夕,還特別停留聆聽解說,足見海巡署對此型武器的重視。由於鎮海火箭彈預計裝備在未來新造的22艘海巡艦艇上,一度被輿論認為「執法船艦配備火箭彈」有執法過當嫌疑,引發關注。海巡署下午發布新聞稿澄清,強調在執行海上巡防任務時,不明違法目標火力難測,考量任務需求,改以中科院研發的火箭彈武器系統,遂行捍衛主權、維護漁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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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火箭彈相關系統驗證已於去年10月在海巡署「台中艦」上進行測試。系統功能包括具備有遙控、集火模式射擊,搭配熱顯像系統,能夠全天候擔負船艦警戒任務,降低人員臨戰時風險,同時也能節省操作人力;負責近程防禦任務,對射擊距離內目標能夠形成威嚇及攻擊力。此外,關鍵模組、相關零組件皆為我國設計和製作,後續維保無虞。據了解,鎮海火箭彈共有6個發射箱,每箱可裝載7枚2.75火箭(共計42枚),負責水面近戰的防禦工作,由於使用遙控方式接戰射擊,能夠避免人員直接暴露在戰場環境和敵人攻擊下,藉以降低人員死傷機率。

部分火箭彈改裝照明彈頭 可用於救難

然而海巡署平時為近岸、海洋執法單位,裝備火箭彈為主要武裝,仍引起可能造成執法過當的風險。對此,除有官員跳出來替鎮海火箭彈辯護,強調已協請負責研發的中科院,將部分火箭彈改為能夠用在救難用途的照明,火箭彈是「備而不用」;海巡署曾評估包括40快砲、30公厘鏈砲、20公厘機砲在內等武器,但前兩項需經過軍方管道取得,價格相對高昂,未來維修可能也得仰賴他人,20公厘機砲火力稍嫌不足,因此才會轉而選擇火箭彈。

儘管如此,執法單位應以壓制為主,警方使用槍械都有一旦用槍原因消失,須立即停止使用的規定,火箭彈以大面積彈著點造成殺傷的情況,是否會抵制海巡署目前武器使用條例規定,外界對此亦有疑慮。

20190515-海巡署艦隊分署在「海安演習」現場公開陳展「鎮海火箭彈」武器系統,總統蔡英文登艦視導演習前夕,特別停留聆聽解說。(取自總統府網站)
海巡署艦隊分署在「海安演習」現場公開陳展「鎮海火箭彈」武器系統,總統蔡英文登艦視導演習前夕,特別停留聆聽解說。(取自總統府網站)

海巡署今天表示,經查,日本、南韓及中國大陸海巡艦船,最大武力為76快砲,較我國1000噸級以上巡防艦目前配置的40快砲強大;我國海巡艦40快砲由海軍撥交防空、反艦兩用快砲,「為透過軍購管道向外國採購的軍事武器」,因海軍對40快砲尚有使用需求,無法再撥交供2018年起執行的「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新造的600噸級以上巡防艦使用。

海巡署進一步只表示,艦隊分署執行海上巡防任務時,不明違法目標火力難測,綜合考量海巡任務需求、各國海巡武力、火力威懾性、國內自主生產及後續維保時效等因素,改以中科院研發的「70火箭彈武器系統」取代40快砲,並命名為「鎮海火箭彈武器系統」。

海巡署指出,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第3條及「海岸巡防機關配置器械種類規格表」,海巡機關可使用器械包括各式火箭彈。「鎮海火箭彈武器系統」可選配具殺傷力或夜間照明彈等不同功能之彈頭,可配合海上作業環境,整合巡防艦上雷達、航儀、電羅經及紅外線熱顯像儀等資訊,於惡劣天候及海象下,進行自動追瞄射擊,降低操作人員風險,提升夜間搜救效能,符合海巡任務需求。

海巡署強調,本系統已完成海上作戰測評,艦隊分署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與中科院完成簽約程序,未來將依「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規劃時程進行系統安裝,有效遂行捍衛主權、維護漁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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