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法制發展上,獨立機關本來是藍營在扁政府時期,因朝小野大,利用國會多數席次意圖攻佔原先被認為屬執政黨行政權範圍、一種在行政權內部分權的制衡機制。時空變遷,蔡政府時期民進黨佔了國會、內閣的領導權,這項在行政權內部創造制衡條件的法制發明,卻因為獨立機關被憲法要求行政程序要(比一般首長制機關)嚴謹正當,而導致其決策透明暴露,更容易被執政黨掌握。
獨立機關制度原是為了行政內部制衡
蔡政府下成立了黨產會、促轉會,還有老牌的中選會,或多或少都有這種現象。獨立機關通常配備的國會人事同意權、委員合議制、聽證程序,都節節敗退,不但沒有扮演行政內部制衡黨派偏頗的角色,反而因為公開、透明,一舉一動被執政勢力完全掌控。
蔡政府不顧獨立機關人事黨派色彩
獨立機關通常不是首長領導,而是合議制的多數委員,由法律規定需國會同意,行政權提名時就多少要注意到這些人的黨派色彩,起碼不能太偏頗,以免在公開審議中箭落馬;但此種制衡需要起碼的黨派平衡,否則獨立機關既不直接負政治責任,選任又全由執政黨派說了算,反而兩頭空。
原本黨產會的主委顧立雄被安排了當金管會主委,這就證明顧在任職期間接受高層諮詢進而接受其他政務官的位置,與獨立機關委員超越黨派行使職權的要求不符,但反正再新派誰出任主委,國會的同意票都掌握得妥妥貼貼,所以不管機關獨不獨立均成為政治任命。
促轉會代理主委三天兩頭就在臉書上炮轟國民黨,國民黨團行使憲法賦予的預算監督權力亦然,法律賦予促轉會的職權是調查清楚威權時期的相關責任,並且將其變成政策建議呈行政院,代理主委根本還沒調查完就用這個身分,當作與國民黨政治攻防的砲手,顯然沒有超越黨派。
國會生態間接導致獨立機關的合議制失靈,在多數政府下執政勢力還有最後的殺手鐧,乾脆直接換人!中選會前主委陳英鈐因為被認為辦理選務不力,自行請辭,行政院提名了來接手呢?民進黨籍前雲林縣長李進勇!這真是太神奇了,不但交通部可以成為敗選縣市首長的疏洪道,連獨立機關職位也當仁不讓,此君還把戲做足,申請註銷黨籍。
公投法修法後中選會有審議公投案的重任,陳英鈐在職的時候雖然多有技術違規地去找特定公投案麻煩,但在法院敗訴也會道歉,只能說他是色彩明顯的公法學者,至少有專業能力;李進勇不過是律師,法律專業內的分工與中選會無淵源,行政院的說明是其有法律專業、行政首長執政時期也累積選務經驗,如果依照此說明,最合乎資格的人選,可能是陳水扁或謝長廷。
獨立性源於國會黨派生態
合議制度和模仿法院開庭程序的聽證會也是行政內部的制衡,在蔡政府執政時期看起來也發揮不了甚麼作用。促轉會平反司法的公開儀式找蔡總統發表演講,搞成長官蒞臨剪綵秀,委員會議上卻無人質疑這會不會違反超越黨派的義務。中選會在審查公投案時,成案後與公投案有關的政府機關應該參與程序,以便確認倘若投票同意通過,政府相關義務是甚麼。結果在政府不樂意的核電和同婚議題上,行政院都只出意見書了事,而沒有出席電視辦論,中選會辦理公投根本只能約束提案人民,卻管不了政治上真正幕後操弄的勢力。近日綠營立委質詢要求通傳會管制所謂假新聞,只是執政勢力禁臠獨立機關又一例,政治人物連親自修法都不必,就可以成為後座駕駛。
法制上獨立機關可以搭配許多制度安排來提升其獨立性,但國會黨派生態若不平衡,這些設計都很難運作生效,獨立性反而成為遮羞布,執政勢力可以間接操控獨立機關的重要人士、決策,卻找一批號稱中立的學者專家當代罪羔羊,而不必有主要政治人物承擔起責任,如此的「獨立」既無優點只有缺點,不要也罷。
*作者曾任非營利組織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