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野生動物 騷擾丹頂鶴可處有期徒刑

2016-01-2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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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野生動物 騷擾丹頂鶴可處有期徒刑

守護野生動物 騷擾丹頂鶴可處有期徒刑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丹頂鶴去年11月底現蹤於三芝區的私人農地中,為了維護「阿丹」的棲地與覓食地,動保處每日派員巡守,追蹤觀察丹頂鶴情形,除拉上封鎖線並設立告示牌。一名魏姓鳥友25日駕駛白色自小客車到棲息地,發現丹頂鶴蹤跡後,立即停車步入以交通錐封鎖之農路,完全不顧動保員與志工的呼喚,逼近至丹頂鶴30公尺距離,最後丹頂鶴無處可閃躲只得飛離該棲息地。
該魏姓鳥友見狀即駕車逃逸,經立即聯繫警察局三芝分駐所將魏嫌帶回偵辦。動保處表示,此案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無故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且指去年12月8日也發生首宗誤闖封鎖線案例,全案已移送法辦。
本文經轉授權自台灣好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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