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車自撞路墩洩漏1噸鹽酸 環保局依法開罰、持續環境監測

2024-02-07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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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於現場佈設吸液棉圍堵吸附洩漏鹽酸。(圖/高市環保局提供)

業者於現場佈設吸液棉圍堵吸附洩漏鹽酸。(圖/高市環保局提供)

高市環保局今(7)日上午接獲消防局通報,立即派員稽查,查獲上○化工公司車輛於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內,因自撞路墩,鹽酸貯槽閥門斷裂導致洩漏,稽查人員於事故點以色帶偵測器偵測鹽酸濃度為0.031 ppm、水溝濃度為2 ppm,前述行為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將依法裁處10萬~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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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於區外道路側溝未檢出鹽酸濃度、水質異常

環保局表示,該車輛行經園區內道路不慎自撞路墩,導致32%鹽酸貯槽閥門斷裂,造成約1噸鹽酸洩漏。消防局現場劃設警戒區,業者佈設吸液棉圍堵吸附,區內道路側溝以沙包圍堵,並持續於事故點以小蘇打粉及沖水稀釋,另調派水車抽取溝內殘液,後續將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

環保局指出,因事故地點緊鄰後勁溪,為避免園區內鹽酸流至河道造成污染,除於區外道路側溝偵測鹽酸濃度未檢出外,另派員至德民橋箱涵檢測水質,現場量測 pH7.84 、溶氧5.25mg/L、導電度1977 μS/cm,水質無異常,且河面無污染情事。

環保局呼籲業者應定期檢視裝載化學品桶槽密閉性,清運過程亦應注意行車安全,避免因事故導致化學品外漏造成污染,若不幸遇突發事故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1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違者將依法開罰。民眾若發現異味污染情事,可撥打環保局報案專線07-7317600,主動向當地環保局舉發,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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