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龍辦選前之夜已借板橋第二運動場相關路權依規定專業審查 板橋區公所:勿誤導及扭曲

2022-11-0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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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區公所表示,林佳龍競選總部同步借用板橋第二運動場及公館街(中正路至民權路)作為選前之夜,權責機關體育處已有同意借用第二運動場。(圖/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提供)

板橋區公所表示,林佳龍競選總部同步借用板橋第二運動場及公館街(中正路至民權路)作為選前之夜,權責機關體育處已有同意借用第二運動場。(圖/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提供)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今(9)日回應關於林佳龍競選總部擬借用「區運路」申請案,說明表示,林佳龍競選總部擬借用路段為新站路至海山路段,倘該處全線路段進行封閉借用將影響整體交通動線,且當天板橋體育場(第一運動場)業經體育處核准相關單位申請大型集會活動,兩活動區塊距離之近,幾無緩衝空間,考量大量人潮進出入動線及交通安全,避免疏散動線重疊及衝突,故本所於11月3日發文無法同意林佳龍競選總部於區運路借用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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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辦理會勘現場與周邊相關單位積極協調借用事宜,經請林佳龍競選總部進行部分申請內容修改,俟依會勘結論修改完成,將依規定核定路權申請案

板橋區公所表示,另林佳龍競選總部同步借用板橋第二運動場及公館街(中正路至民權路)作為選前之夜使用,權責機關體育處已有同意借用第二運動場,另板橋公館街借用道路部分已於11月4日辦理會勘,現場與周邊相關單位積極協調借用事宜,也已經請林佳龍競選總部進行部分申請內容修改,俟依會勘結論修改完成,將依規定核定路權申請案。

並未不同意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案件,借用過程亦積極協助,並無阻擋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事宜,選前之夜大型集會活動應以安全為最大考量

板橋區公所強調,11月25日當晚林佳龍競選總部同時申請借用板橋第一運動場、區運路,以及板橋第二運動場及公館街,已有原則同意板二運動場及公館街借用,並未不同意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案件,借用過程亦積極協助,並無阻擋林佳龍競選總部申請事宜,選前之夜大型集會活動應以安全為最大考量,請勿誤導及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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