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繼承父親過世留下的房產!國稅局教1招節稅方法,不怕大筆地價稅找上門

2024-05-27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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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提醒,繼承家人留下的遺產,想繼續享有自用住宅稅率優惠,建議採用「房地等比例」的方式分別繼承。(示意圖/取自photo-ac)

稅務局提醒,繼承家人留下的遺產,想繼續享有自用住宅稅率優惠,建議採用「房地等比例」的方式分別繼承。(示意圖/取自photo-ac)

不動產繼承形式多樣,但其中眉角要注意,否則恐讓地價稅被多課!就有一對兄弟在父親離世後,由母親分配遺產,並分別獲得土地和房子,正要準備過戶,地方稅務局卻急忙喊卡指出,房屋、土地雖分屬兄弟繼承,但因兒子屬於旁系親屬關係,即便還有直系尊親共同居住,仍無法依照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來課徵稅金,因此建議採用房地「各半」的等比例方式進行辦理,就能繼續享有相關稅率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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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繼承父親過世留下的房產,怎麼做才省稅?

不少民眾為了房地繼承事宜提出疑問,為何房屋提供兄弟設籍居住,還要被稅務局通知改按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對此,基隆市稅務局解釋,由於兄弟不符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的直系親屬,因此不能以其房屋或其設籍申請按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果房屋土地分屬兄弟繼承,縱使仍有共同的直系尊親屬在此處設立戶籍,但因為兄弟(兒女)屬於旁系親屬關係,就會造成地上房屋並非「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即便無出租、營業,甚至改變使用情形,也無法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

至於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有哪些要件,基隆市稅務局解釋,除了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外,地上建物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都必須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因此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如果繼承土地後,想繼續享有自用住宅稅率優惠,建議採用「房地等比例」的方式分別繼承,舉例來說,當爸爸去世後,生前擁有的一處房地要給兄弟二人共同繼承,而兩人以房屋和土地各二分之一持分,即便媽媽還設籍在該處,也沒有出租營業,兄弟的土地持分也都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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