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元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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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檢察官在行使強制處分權並非毫無適當監督。因此,論者在指摘檢察官之強制處分權毫無監督、必然濫權時,應先拿出證據,而不是恣意指摘。圖為總司改國是會議第四分組會議。(資料照,蘇仲泓攝)

陳宗元觀點:生炒花枝法學─檢察官的八隻腳,要砍?不砍?

其中公訴檢察官下庭會和法官一起午餐討論案情及法院和地檢署互相有秘密通道可通往法庭,不知依據何在?以臺北地檢署為例,地檢署所謂的秘密通道是讓檢察官走向偵查庭,並沒有任何一條秘密通道可以讓檢察官走進法庭。圖為司法院。(取自文化部國家文化資料庫)

陳宗元觀點:幻想法學─我們這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