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機構在亞洲金融風暴後,轉投資「資產管理公司」(AMC),原本設立宗旨係為了處理銀行不良債權,由於近年銀行不良資產大幅減少,馬政府在2015年原本修訂營運原則,針對「設立目的倘不存在」之AMC建議退場,但這項政策在民進黨執政後發生大轉彎,金管會上周修改AMC營運原則,明訂「為促進政府都市更新政策」,銀行轉投資AMC的投資都更服務公司,同時放寬AMC短期融通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40%」的限制,未來銀行AMC短期融資金額最高可達2000億元,AMC大舉跨足都更,是否間接導致金融業授信與投資風險提高?值得各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