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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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如果有申報出售105年之前取得的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採財政部頒定標準計算財產交易所得,並計入綜合所得稅計稅者,若稽徵機關之後查得實際交易所得高於按頒定標準計算者,仍然應就差額補徵稅款或補繳罰金。(示意圖/取自pixabay)

賣房子要注意!他有報稅卻「忽略1細節」,遭國稅局連補帶罰繳更多錢

有殼族注意!財政部發布「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個人於113年出售適用舊制的房屋,務必留意3大重點,否則稅金連補帶罰繳更多。(資料照/洪煜勛攝)

有殼族注意!個人出售房屋新規上路,會計師曝忘做1件事「稅金翻倍連補帶罰」

出售房屋時也應以實際成交金額及取得成本計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以免不小心因短漏報所得額而遭補稅處罰。(示意圖/取自photo-ac)

賣掉父母過世留下的房子「115萬稅金卻找上門」!國稅局曝忽略1件事直接連補帶罰

買房不只要準備頭期款,應先仔細試算所需負擔的稅金、避免存款不足。(示意圖 / 取自591房屋交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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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換屋,要繳的稅會不會變多?(圖/資料照)

2021報稅必看》賣房免繳房地合一稅?新舊制差別一篇文詳細解說,這樣試算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