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負減免  

約 1 項搜尋結果
地方稅務機關說明,被劃作公園、機關學校、道路綠地等公共建設使用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未被徵收或實際運用前,依法得享租稅優惠:現況為建築使用者,可適用6‰;符合自用住宅優惠規定者,可適用2‰;如為未作任何使用且與鄰地明顯區隔之空地公設地,可地價稅全免。(資料照/顏麟宇攝)

地價稅優惠一覽!哪些地可全免或降到2‰?一文精算自用住宅可省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