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上路滿1年 陪審團協會籲暫停:已造成審判災難

台灣陪審團協會19日召開「國民法官制是屠宰場?國民法官量刑造成審判的災難」記者會,左起為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潘威佑。(鍾秉哲攝)

國民法官上路屆滿1周年,司法院日前發布報告,列載國民法官參審的108起案件,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分析,由於目前審結案件數有限,國民法官參審後的量刑趨勢還不明顯。然而,力推陪審團制度的台灣陪審團協會今(19)日召開記者會,直指國民法官參審造成審判災難,呼籲現應暫停,重新審視利弊缺失,並提出改善或配套措施,讓司法改革回到正確軌道。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指出,國人在缺乏陪審團制度下,對法官宣判感到不滿,但司法院卻不好好效仿英美等國的陪審團制度,讓人民參與審判,反去學習中共及日本「假陪審團」制的國民法官;2制最大的差異,在於國民法官是事實與量刑都有人民的參與,陪審團為事實交由人民認定,量刑則由職業法官決定,人民在法庭上所負擔的壓力也不用這麼大。

鄭文龍說明,刑罰的設立是以矯正為目的,縱使開庭前會有審前說明程序,使國民法官瞭解自己的權限、義務等注意事項,但國民法官卻往往無法在短時間內理解量刑的內涵,造成審判的災難;他舉出2020年台中某起女兒弒母案,及去年國民法官審理的啞鈴弒父案,2案被告皆患精神疾病,且無定時服藥控制病情,也均曾遭遇父母行為或言語暴力對待,但台中弒母案被告犯後無悔意,反觀啞鈴弒父案犯後有悔意,卻仍被重判12年有期徒刑。

轟國民法官淪洩憤制度 鄭文龍:許宗力應下台負責

鄭文龍續指,去年其他同樣適用國民法官的案件,如季婦殺夫案、母殺子案及亞斯伯格青年殺人案,同樣皆被判得比以往未有國民法官參與更重,也難怪有許多當事人或其家屬不希望自身案件交由國民法官審判,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13件案件聲請不要給國民法官判案。

不過,鄭文龍提到,若改採陪審陪制度,以上確認事實的案件,便無需經由民眾審理,僅需交給相對專業且了解量刑內涵的專業法官來決定即可;翻閱《國民法官法》首條就昭示著立法目的,盼透過國民法官的參與,豐富法院判斷的視角與內涵,但交由未受長期專業訓練的國民法官審判,真能提升國民對司法的信賴,還是僅淪為國民法官們洩憤的制度?

鄭文龍呼籲,國民法官上路至今1年,應當在此時停下來,審視國民法官的利弊缺失,好好檢視這1年來的各項問題,並提出改善或配套措施,才能讓台灣的司法改革回到正確的軌道上;他也痛批,司法制度應是要幫人民解決問題,但現行的制度卻是製造更多問題,司法院長許宗力應下台負責。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也喊話,司法院應當讓國民法官只處理事實判斷的部分,量刑的部分則交還給較為專業的法官;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潘威佑則說,站在教育的立場,司法院應著重在司法教育的提升,讓民眾對於司法有更多的理解,進而使國民法官制度的初衷能夠被完整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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