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調職怎麼辦?《調職攻防教戰守則》5招教你如何自救

2018-01-19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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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年後似乎是工作調動的時機,同事們來來去去、不少公司在這個時候應該都有一波人事異動。身為職場中的一份子,最近在公佈欄上看到人事調動文件排排站的機會應該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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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看似體恤員工的業務調整,卻可能是「假調動,真逼退」?面對這些明升暗降、或是變相逼退的職務調動令時,員工若能獲得升遷當然樂不可支,但很多公司根本在無事先告知的狀況下,就將員工調至條件較差,或是地點不佳的崗位上,即便不想自跳火坑,大部分員工都只敢選擇隱忍接受或乾脆辭職。面對這樣進退兩難的狀況,學長姐說特地整理了《調職攻防教戰守則》,提供你更多自救方法與協商空間。

攻防守則1:不要明對抗和主動請辭,先為自己創造「金牌令箭」

老李在一家大企業工作數十年,在企業中算是資深的元老級員工,本來正打算申請提早退休,沒想到卻突然接到公司調職令,要從台北被調往花東當行政主管,不過公司沒有補助任何交通與住宿津貼,甚至把主管加給也刪了。於是老李拒絕調動,卻被人事部門用當初簽的勞動契約中「員工不得拒絕公司之職務輪調」為由開除,不僅公司退休金飛了,連遣散費也沒拿到。

像老李這樣的例子其實並不是特例,不少新人或資深員工也曾有相同遭遇,遇到這種狀況時切記不要主動請辭或明對抗,畢竟與主管鬧翻絕對是下下策。

首先,如果非常不願意接受調動,可以先表明調動對目前職務的影響,告訴上司並非自己不願意接受調動,而是自己需要對目前工作有所負責和交代。

再者就是要控制情緒,讓主管先認同你的態度,解除對你的戒心,他才會為你考量,同時也要想辦法為自己創造「金牌令箭」,未來談判提出的需求才有可能會被接受。

(圖/ Tim Gouw@pexels)
不願接受調動,該如何為自己創造談判籌碼?(圖/ Tim Gouw@pexels)

攻防守則2:搞懂法規─調動5原則

想要創造談判的籌碼,最重要的就是了解勞基法針對調職領域,保障勞工的「金牌令箭」調動5原則

原則1.基於企業經營上所需

人員調動雖然是企業經營上所不可避免的,但雇主也應盡到善用員工、適才適所的責任。被調職的員工在新職位上應該依照不可或缺性,或為了培育新主管、因應公司轉型、擴充而進行的輪調才合理。假如你原本的工作是行銷,卻被調去當「公司廚房助手」,這種調動就是非必須性。員工如對雇主調職的目的產生質疑,有權請雇主提出說明或舉證。

原則2.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原則上在勞動契約中對於工作地點、應從事的工作項目等事項都有合理規範,不管公司有沒有簽訂書面契約,只要由雙方同意就算成立,即便是口頭約定也具效力,所以日後面對職務調動,牽涉到契約內容的變更,依法應由雙方商議,不能由雇主單方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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