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生產紀錄片,為何被批「兒童不宜」?導演3度送審,官方回應卻都讓人心寒

2017-05-16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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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不同的時間、不同的送件文號、不同的送件單位、不同的評審,但文化部網站所公告的理由,卻和去年一模一樣?究竟這個審議制度是怎麼運作的?又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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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想想論壇提供)
(圖/想想論壇提供)

透過曾經擔任文化部審查委員的紀錄片工作者,我們發現,現行「電影片分級審議會」的運作方式有很多問題,需要徹底改革,茲舉一例:同一部影片若分別參加10次影展,就要送審10次、繳納10次規費、經過10次審查程序⋯⋯浪費時間浪費錢浪費人力。雖然這場記者會引起媒體的高度關注,也讓文化部趕緊把應該依法公告而未公告的審議結果上網,但是事件過後,卻不見有任何改變審議制度的跡象。

2016-2017年,《祝我好孕》陸續在台灣各地放映了數十次,一場又一場的放映紀錄都在粉絲頁和讀者公開分享,幾乎每一場都有親子觀眾同來,但沒有一個人反應本片「對未滿12歲兒童之行為或心理有不良影響」,由此來回望文化部的審查會議,是否能反應真實的社會價值觀、甚至反應審查委員個人不同的看法呢?

紀錄片公會理事長龍男.以撒克陪同我們參加這次複審會議,並且表達工會的立場。我們把握短短的五分鐘盡量說明。有一種感覺很奇怪,從分級問題開始和文化部接觸,感覺他們對於自己工作定位有一種「指導」的態度,而不是「協助」的態度,比較像古時候的官署,而不是有現代民主精神的公務服務部門。

評審會議中有幾位是資深的影視從業人員,我相信這次複審會議一定有很好很深入的討論品質,和初審不同。(據悉因要審查的影片量很大、也很難湊齊評審們的時間,因此初審是由委員各自看片、再填寫書面意見,由文化部承辦人統整、公告,作業方式是否合宜?值得檢討。)

過了幾天,我們看到文化部的公告:

內容涉生產議題,六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需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故列保護級。

(圖/想想論壇提供)
(圖/想想論壇提供)

這次分級調整為「保護級」,而理由呢?「內容涉生產議題,六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需父母、師長或成年親友陪伴輔導觀賞,故列保護級。」

我不相信這麼簡陋的文句能代表評審們有品質的討論。如果我是評審,應該會和大法官會議一樣,寫一份「不同意見書」表明自己的想法吧!

「內容涉生產議題」,所以呢? 涉及生產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還是不能知道的事情,會傷害六歲以下的小孩呢?他們難道不是透過「生產」而來的嗎?我們希望所有的人能藉此影片,了解生產,也很支持家長、師長一起跟小朋友共同觀賞、進行有品質的討論。

但是,這並不是基於「生產議題」會讓小孩受傷、害怕的理由而要去「保護」小孩,事實上,根據我們放映數十場次和映後的觀察,小孩比大人更直覺、更接近自然的本能,反而是成人有很多罣礙,這才需要由六歲以下兒童陪伴、輔導,來修復成長路上傷痕累累的自己!

三次送審,代表代表官方意見所公告在網路上的分級理由,或許正說明了對生產、對女性生理機能的誤解的有多麼嚴重,也看出作業的草率、對文化作品的漠視。

近日衛服部風風火火的開張「少子化辦公室」要提高生育率。回到源頭,如果生育這件大事未能被正面、正確、正常的看待,又怎麼期待它被大家歡欣自然的接受呢?

而「電影審查制度」的核心價值為何?從戒嚴體制的思想檢查、到近年以「保護兒少」為名, 如何在尊重藝術創作、善用公共資源、規範媒體倫理等各方面與時俱進,並融合公民參與的精神?紀錄片最善於等待與觀察,我們會繼續做。

作者介紹│陳育青

雙寶媽,不自由影像工作者。主要關懷和創作方向為人權、人的處境、環境問題,希望以美學、文字、影像與各種媒材來實踐理想,現為自由影像工作者。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標題:創作者的漫長等待──電影審查制度何時自我省察?)

責任編輯/謝孟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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