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不要玩了,我們回家吧」:《暫時無法安放的》選摘

2016-07-09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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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發現一間餐廳,有很道地的紅酒燉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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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一起去吃。

(我們住在一起時,曾澈底研究過這個食譜。)

Woody Allen 有新電影了。

改天一起去看。

(他知道我很喜歡Woody Allen。)

生日快樂!

改天一起吃飯。

(笑臉)

漸漸地,我們開始不再針對過去為對方洗腦,避重就輕地談論未來,刻意迴避現在。我試著用一個單身女性的視角去評斷他:工作不穩定(但具有前瞻性)、不夠幽默風趣(卻很穩重)、太瘦(可是很精實)、沒有車(有房更重要)、似乎不太看書(愛看電影也可以)、沒有共同興趣(培養就好)……這樣似乎行不通,所以我試圖以他單身男性的視角看待我這樣的女性:過三十歲還沒結婚(但外表看起來只有二十七)、有點聒噪而且神經質(這是活潑)、身材太壯(我有在健身)、吃太多(再說一次我有在健身!)、笑起來蠻好看的、經濟獨立會搶著付錢、受過良好教育蠻有氣質的……我覺得自己這些內心對話實在荒謬得好笑,作為一個曾經愛過他,而且或許還多少帶點恨的我,透過自己的視角是不可能看見他中性的樣子。

鄧九雲新書《暫時無法安放的》內頁。(南方家園提供)
鄧九雲新書《暫時無法安放的》內頁。(南方家園提供)

通常在吃過晚餐後我們各自回家,我拍拍他的手臂,他點點頭。離開好幾步後我會回頭看他,我知道他不會發現,因為回望從來不是他的作風,即使在我們熱戀時也一樣(我也曾抱怨過這件事)。我把他的影子當成他的臉看,影子還是他的樣子。

後來我沒當上演員,做了模特兒,穿平常不會穿的衣服,努力笑得像平常一樣。模特兒要準備自己的高跟鞋,好的高跟鞋我買不起,穿夜市的便宜貨,站著還行,走路就搖搖晃晃的。在一起的第二年生日,吃完生日大餐後,我們為了省清潔費跑到旁邊的公園切蛋糕吹蠟燭。他送了我一雙名牌標準三吋半的黑包頭高跟鞋(俗稱黑包高),我開心得想哭,立刻套上鞋試走台步,還擺出一副專業T 台模特兒的架勢,結果沒走幾步鞋跟踩到水溝縫左腳狠狠拐了一下。我的左腳有舊傷,立刻腫起來,我坐在地上想著隔天要怎麼走秀,他繼續切蛋糕。

「那是妳最喜歡的草莓起司蛋糕,妳卻把它打到地上。」

「我看到你在笑。」

「我沒有。頂多只笑了一下。」

「我很痛,而且隔天有工作。」

「其實,我希望妳最好不要去做那工作。」

那時我們變成幾個月見一次面,偶爾會出現這種對話,讓我發現一些我本來不知道的事。

「你從來沒跟我說。」

「因為那是妳想做的事。」

其實那不是我想做的事,充其量只是離我想做的事稍稍近一點。不過那都是過去的想法,我現在其實不太有什麼很想做的事了。我並沒有告訴他這些,怕他會以為我又在埋怨他不了解我。在一起時,我常常把這句話掛在嘴上,分手時,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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