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因一份爛遺囑掀起長榮家族爭產?呂秋遠:難道張老先生看了《步步驚心》?

2016-03-1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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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所有的爭議,其實都來自於那份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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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遺囑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由張國煒接任總裁;第二部分是財產都由張國煒取得;第三部分要兄弟和睦相處。從內容來看,根本就是一份自相矛盾、違背人性、不明事實的遺囑。

由張國煒接任總裁,以長榮集團的股權結構來看,除非外資與兄弟支持,否則在張國煒的股權根本不夠主導股東會的情況下,如何以一紙遺詔,就讓兄弟甘願支持張國煒繼任總裁?難道在撰寫遺囑前,張老先生看了《步步驚心》,以為傳位詔書只要寫「皇四子國瑋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總裁位。」這樣他就會當上總裁?

上市公司的經營權來自股東會的同意,不是來自於遺囑!

其次是所有財產都由張國煒繼承,接著卻要兄弟和睦相處,豈不是一廂情願的看法嗎?張國煒與其他兄弟並非同一個母親所生,而父親卻「偏心」的將所有遺產交給四子,對於其他兄弟而言感受如何?如果以張國華等人的思考角度來說,父親先前外遇,在母親過世後卻與第三者結婚,對於原配的子女而言,感受本來就不會太良好,而父親卻又在遺囑上將所有財產交給第三者所生的兒子,這種感受必定會加深兄弟之間的嫌隙。這也不是在遺詔上寫「太祖皇帝之子禮親王之子孫,現今俱各安全,朕身後爾等若能惕心保全,朕亦欣然安逝。」就可以抹煞未來集團內部可能的腥風血雨。

真要兄弟和睦相處,不就是應該公平分配,讓兄弟間可以知道父親希望團結的苦心?

遺囑,不是寫給自己看的,是寫給家人看的。

所以,這場家族爭鬥,在遺囑的操弄下,已經成為一場悲劇。

目前經營權爭議已經告一段落,並且由張國華等人取得公司主導權。在前半段的公司經營權爭奪,其實就是股權決定一切;但是後半段的遺產爭議,恐怕也不能由遺囑主導,因為有特留分的問題,特別是誰拿到什麼,將來會是訴訟上的重大爭議。

當一個人過世後,可以用遺囑分割、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三種方式來分割他的遺產。

遺囑分割,就是用遺囑的方式,把所有繼承人的持份,與想要分給每個人的部分講好,只要不要侵害特留分,原則上就是定案,遺囑執行人在這時候只要按照遺囑的方式進行分割就好。

張榮發的遺囑問題就是在這裡,因為沒有保留特留分,這時候所有繼承人就可以爭執遺產要怎麼分,遺囑執行人根本無用武之地,因為只要其他人不簽名,就無法執行遺囑。所以張國煒即使要撤換遺囑執行人,也根本無濟於事,問題不在他們,而在於其他繼承人不願意簽名同意分配方式。

這時候就只能走協議分割,就張國華的立場,希望張國煒全部捐出,這部分的要求似乎有些不近情理,因為即便父親先前曾經說過這樣的話,也不代表張國煒就必須尊重,畢竟遺囑最後的決定是全部財產都給張國煒,在張國華不能提出任何條件來交換的情況下,如何能要求張國煒放棄自己的權利?照這樣的情況來看,如果兩方都堅持己見,協議分割勢必不可能。

最後就是裁判分割。如果以五百億的資產做為分割標的,裁判費百分之一,提告的一方在一審就要繳納五億的裁判費;到二審以後,每一審就是七點五億的裁判費,或許對他們而言,這筆裁判費是小事,但是想想這筆錢能夠做多少公益?有必要這樣耗費資源嗎?再者,進入訴訟之後,兩造對於財產要如何分配,在法院裡勢必有精彩的攻防,所有張榮發的遺產明細,都會攤開在陽光下,對於公司形象與家族團結,勢必都是重大的傷害,這又不是一年就打得完的訴訟,在曠日廢時下,長榮的家族爭產不斷給外界負面印象,這樣有必要嗎?

所有的問題,都來自於這份遺囑,一份不能讓孩子團結一致的遺囑,究竟做什麼用?這些人,或許爭的不過就是一口氣,但是這一口氣,代價應該會非常高昂。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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