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來鴻:從瑞典拆遷看中國「拆遷市長」

2015-08-07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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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政府盡可能可以滿足每個被拆遷人的正當要求,提供各種生活便利,甚至照顧基律納人的感情需要,保留當地的一些古老建築。例如,一座曾獲選為「瑞典最美麗建築」的木制教堂,將被一磚一瓦地卸下來,然後在新址上原樣重裝。按照計畫,基律納的新市政廳要到2016年才能入住,新城將在2017年開張,整個遷城計畫可能要延續數十年才能完全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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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民父母」,剝奪被拆遷人權利

這種步步為營按程式辦事的理性決策方式,可以說是務求完美無缺的「慢動作」。瑞典人的理念是:首先應該預測和討論拆遷中可能發生的所有風險和損失,盡可能找到解決或彌補的辦法,不能讓任何人的利益在這場大遷城中受到損害。

人道資本主義國家瑞典如此慢騰騰的拆遷,在中國官員看來,這簡直就是「西方國家政治制度弊端」的一個典型例證。中國共產黨制度的優越性是:領導決定一切。中共官員要儘快出政績,要「大幹快上」出效率,絕不容許拆遷工程被干擾而長期拖延。

因此,大同的拆遷展現了令人驚愕的「耿氏速度」。2008年初耿彥波任大同市長,才三個月時間就展開了大規模的坼遷。除了耿市長本人豪情滿懷的個人意志之外,當地人民有沒有聆聽各類專家展開的公開辯論?有沒有大同人在媒體上反復討論拆城利弊?被拆遷人的困難和意見有沒有被政府一一聽取並解決?有沒有反對黨提出尖銳的質疑與否定、並經過議會各黨派的多次協商、論證與投票?

和中國各地的拆遷一樣,大同市的坼遷是以政府為主導,而被拆遷人作為利益的相對方,其正當的參與權則完全被剝奪。在瑞典,議會是權力決策機關,政府只是執行者。而大同市政府集權於一身,市政府既是「開發商」,又是主導者,兼「運動員」與「裁判員」等雙重角色,其他涉及利益的民間當事人無權置喙。

程序正義原則在耿彥波這樣的「好官」眼裡,似乎毫無意義。雖然耿市長吃苦耐勞幹實事,但他也和所有的共產黨官員一樣,習慣性地包辦一切,無視公民權利,代替公民思考決定。他們這些習慣於「為民作主」的父母官,不認為人民有足夠的智慧和能力,可以參與決定城市的未來。

因此,在大同拆遷過程中,無論城市規劃還是城市建設,無論拆遷方案還是補償方案,被拆遷人幾乎被置於決策程式之外,只能焦急地等待市長頒佈指示。一些利益受損的民眾只能到處追著耿市長,苦苦哀求「好市長」給解決自己的困難。

不光是大同市政府不屑講程式正義,山西省委於2013年2月突然將耿彥波調任太原市,也是一個橫蠻無理的決定。就在被調離的半年之前,耿彥波還再次被大同市人大會議全票選為市長。當時,55歲的耿市長表示要再在大同幹完一屆,以完成自己鋪開的宏偉藍圖。然而人大「橡皮圖章」的選舉結果不如上級黨委的一紙命令,官大一級壓死人。沒有人對調離耿彥波一事做出正式的解釋,記錄片螢幕上只出現一行字幕:「誰也不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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