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2)日公布今年第2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242家業者,開罰逾1,180萬元。
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56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3家;至於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則各有28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74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於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3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1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嘉里大榮物流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加重裁罰計51萬餘元
此次公布名單中,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考量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4千餘人,且為上市公司,因此加重裁罰計51萬餘元。
國光汽車客運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重罰43萬元
另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因使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亦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且分別已是第2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重罰43萬元。
此外,本次名單中有3家事業單位於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後,未積極了解事發經過,或因調查方式及過程未設身處地關懷申訴人感受,也未以公平、審慎態度處理,被認定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遭裁罰。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若雇主知悉職場有性騷擾的情事,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100萬元。另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