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將在今年3月7日辦理第13期與14期部分抵費地標售,有關各界關心標售緣由與地價制定,地政局說明,該2區已開發完成,為償還公共設施開發成本約223億餘元,同時減輕每年約3.68億餘元貸款利息壓力,首次依法辦理部分抵費地標售作業,且底價均經評議委員會及重劃委員會等第三方公正單位與專家評定,與全國做法一致,盼讓土地使用更有效率,促進地方發展。
地政局說明,市府自108年起至112年底共標脫54筆開發區土地,面積約9.237萬坪,標脫金額約638.4億餘元。前述標脫的土地,53筆為已完成的區段徵收區配餘地,僅1筆面積約155.6坪土地為已完成市地重劃區抵費地,此次再辦理第13期與14期部分抵費地標售,釋出2區共計123筆土地,這部分都是按照預定計畫,早於民國98、99年就已公告「重劃計畫書」,現已經歷13年,地方議會也一直希望市府能夠公開標售。
重劃目的主要為透過土地整體規劃開發,提供都市發展所需的公共設施或可建築用地,讓民眾能享有更優質的居住環境;另為減輕市府貸款利息負擔及償還重劃區開發成本,加上抵費地為各街廓重劃分配後零星剩餘的土地,公開標售後有利整體開發及利用。
地政局也說,感謝內政部長對此案的關心,此次標售土地完全避開社會住宅用地,地價亦經過地價評議委員會及重劃委員會等地方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估價師評定,過程均依法定程序辦理,若標售有盈餘將挹注市庫推動公共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