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數發部打詐越打越詐─

2024-02-03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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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及,詐騙集團有所謂「養套殺」模式,甚至利用合法掩護非法,被害者不乏高教育人士或是社經地位人士。(資料照,柯承惠攝)

作者提及,詐騙集團有所謂「養套殺」模式,甚至利用合法掩護非法,被害者不乏高教育人士或是社經地位人士。(資料照,柯承惠攝)

實務上社群網站常見的一頁式廣告詐騙,大部分的人報警後,常得到查到IP位址在國外,或是缺乏完整的事證,檢警追查起來相當困難,光是要確定加害者身分已經是極不容易的事情,縱使找到加害人,接著還需歷經漫長的訴訟,但加害者通常早就將詐騙金額移轉或分贓掉了,被害者卻需要投入更多額外的時間跟訴訟煎熬卻不能保證拿的回損失金額,在被詐騙金額不高之下經驗上許多人都寧願放棄,自認倒霉,損失金額高的則透過漫長的檢調訴訟,最後可能還是一毛都拿不回來,詐騙集團也因此更加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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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豬盤、愛情盤的案例更是屢見不鮮,詐騙集團有所謂「養套殺」模式,甚至利用合法掩護非法,被害者不乏高教育人士或是社經地位人士。如何防杜愈打愈詐?是政府的重責大任。

數位發展部(下稱數發部)的功能性討論:

新型態主流詐騙是科技網路詐騙,因此數發部也因此被民眾寄予厚望,目前值得肯定的是處理反詐騙速度有提升,在檢警系統接受到民眾165反詐騙通報或是網路檢舉後,數發部有能力儘速下架一頁式詐騙網頁或網路連結,使傷害不會繼續擴大。但目前於實務上仍有許多有待數發部努力解決的問題:

一、數發部協助警政署打擊詐欺的很多宣傳可能會流於形式,許多警示簡訊更甚至被詐騙集團模仿進一步用於詐騙,民眾真假難辨。大家也對於這些警示簡訊也慢慢都一概不理會(就像我也收到這些簡訊都不會看)。

二、在訴訟實務上,許多詐騙集團網路IP位置不在臺灣:

1.其實許多是藉由vpn 多次轉跳,查出IP位址根本不夠,數發部應該要有能力更準確快速的找到實際IP位址,而非轉跳後的位置,其實許多案件最後發現其實加害者根本是在台灣本島,但民眾可能無法理解的是究竟是網路警察於科技上落後詐騙集團,還是數發部技術上協助不足。

2.若詐騙集團機房位於國外,鑑於目前外交困境與諸多國家都沒有共同打擊犯罪的協議,被害者更是完全求助無門,也助長更多境外詐騙瞄準台灣人民。數發部坐擁高科技人才卻仍然無能為力?或許可考慮封鎖釣魚網站,或是監控可疑跳轉IP,或是運用演算法偵測可疑詐騙來源。

三、倚靠165檢舉導致矯枉過正,由於冒名群組或是假借合法公司的投資詐騙曾出不窮,使得被冒名本尊或是真正的合法公司因為民眾無差別檢舉,因為檢調單位與數發部打詐的「快速」應變優點,反而讓被冒名著無端產生諸多困擾與執行業務不便。有種寧可錯殺也不能放過(個人被列為警示帳戶,甚至影響法人與銀行或商業上之信用交易)

建議數發部應考慮加強下列事項:

一、既然強調高科技,數發部應協助檢警加強詐騙溯源,利用電腦專業人才與高科技快速精準的監控、定位出真正IP位置,更有效封鎖可疑來源,減少國人暴露於詐騙的風險,也能協助檢警儘快將詐騙罪犯繩之以法,讓被害人有信心有意願,能夠願意透過簡易司法程序對加害人取得補償。

二、法務部、外交部、數發部對於境外詐騙應更積極聯合各部會,數發部應該透過創造高科技打擊犯罪的優勢,讓多國願意與我國進行共同打擊犯罪的各項雙邊與多邊的司法互助協議產生誘因。

三、對於民眾檢舉應有快速跟準確的判斷方式,協助被冒名公司或名人不會因此造成執行業務或生活上之困擾。數發部應要能協助檢調更容易分辨真假,讓被冒名的公司或個人都不會成為間接受害人。

實務上處於第一線的司法官及律師,僅能在案件發生後協助受害者使用現有的法律途徑求償,但已逐漸無法處理日益增加的案件,2023年4月時甚至有媒體報導傳出因詐騙案件太多,導致某地檢署檢察官無法負荷而可能罷工抗議,且此種做法對受害者的實際上用處可能並不高已如前述,可能仍需要數發部及其他政府機關合作防堵詐騙於源頭,方為正本清源之道。

*作者為銓威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東吳大學暨明志科大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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