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議長蔣根煌:李正皓不實指陳請立即向本人提出道歉並對外澄清更正,否則依法提出告訴!

2024-01-03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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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議長蔣根煌說,按查無論侯友宜妻所有之復興段254地號土地,或竣業建築所有之復興段249–1地號土地均屬其個人或公司合法取得之資產,與他無任何關係。(圖/李梅瑛攝)

新北議長蔣根煌說,按查無論侯友宜妻所有之復興段254地號土地,或竣業建築所有之復興段249–1地號土地均屬其個人或公司合法取得之資產,與他無任何關係。(圖/李梅瑛攝)

李正皓今(3)日於其個人臉書中發布侯友宜與新莊地頭蛇建商「竣業建築」合作開發土地,更指該建商為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之金主,為超完美炒地組合云云,所稱顯與事實不符

新北議長蔣根煌今發出聲明表示,有關李正皓先生2024年1月3日於其個人臉書中發布侯友宜與新莊地頭蛇建商「竣業建築」合作開發土地,更指該建商為新北市議會議長蔣根煌之金主,直通蔣議長,為超完美炒地組合云云,所稱顯與事實不符,特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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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根煌說,按查無論侯友宜妻所有之復興段254地號土地,或竣業建築所有之復興段249–1地號土地均屬其個人或公司合法取得之資產,與蔣議長無任何關係。但李君無視事實上該地號現狀根本無任何開發之事實,即自行看圖說故事,杜撰兩者合作開發土地之假象,甚至以竣業建築曾對蔣議長有政治獻金乃其金主,更指蔣議長為其靠山,關係非淺,無視收受政治獻金並不代表兩者間即有任何利益交換,甚至不顧蔣議長在該處根本無任何土地,而仍暗指影射蔣議長配合炒地,顯已對蔣議長名譽構成嚴重之斲傷,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

蔣根煌: 請立即向本人提出道歉並對外澄清更正,否則依法提出告訴!

蔣根煌強調,有關李正皓先生上開不實指陳部分,請立即向蔣議長本人提出道歉並對外澄清更正,否則依法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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