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居住正義靠使用權住宅,能行否?

2023-04-02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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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示意圖。圖為興建中興隆社會住宅。(資料照,顏麟宇攝)

社會住宅,示意圖。圖為興建中興隆社會住宅。(資料照,顏麟宇攝)

今年2月初,行政院長陳建仁上任後表示,將著手規劃「使用權住宅」,並有意修改「住宅法」,把使用權住宅納入社會住宅適用範圍,讓民眾以較低總價向政府購買至少二、三十年以上的房屋長期使用權,是一種使用權付費概念。雖然此一政策隨著內政部長林右昌拋出「住宅三箭」政策,「租得起」的租金補貼2.0、定額補貼的房貸支持方案、青年購屋積金,不包括使用權住宅,並改口說尚待研議而有夭折可能性,卻也引發網路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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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住宅是什麼?居住正義靠使用權住宅,能行否? 

從目前揭露的資訊,政府擬推出之使用權住宅由財政部提供地上權土地,由住都中心負責興建、營運,之後委由政府透過包租代管方式建立使用者退場機制;取得使用權住宅未來不得再進行買賣和贈與繼承,也會訂有排富條款。換言之,住戶買到的是房屋的長期使用權,住宅建物產權在政府名下,其類似於過去的使用權宅,這類住宅由建商興建,建物產權在建商名下,同樣不能將地上權或建物部份移轉,最知名的是位於景美的華固新天地,以及京站花園廣場。

使用權住宅如同長期租約概念,相較於社會住宅6年居住限制,買方以購買使用權的方式取得長住的權利,既無土地所有權、地上權,也無建物所有權,房價約為市價6成以下。由於買方擁有的不是房屋的所有權而是房屋使用憑證,以往難以核貸,若銀行同意核貸,條件一般會較為嚴格,適用較高的房貸利率。

根據內政部指出111年第2季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850萬元,而依聯徵中心房貸平均鑑估值顯示,2022年第4季六都與新竹地區的平均房價皆達千萬元以上,若以內政部、聯徵中心推估房價的6成計算,使用權住宅房價約略落在510萬元至600萬元以上;又以京站花園廣場為例,規劃的是1至2房15至42坪的房型,去年每坪成交單價約落在40萬元,房價約600萬元至1680萬元。買方要準備4成左右的頭期款,頭期款從204萬元~672萬元以上不等,對經濟能力高於社宅租戶、但又買不起一般住宅民眾的購屋需求者,似有一定的吸引力,實際上未來隨著營建成本的增加、需求房型不同,買方要準備的頭期款只會遠遠高於204萬元。

再者,鑒於近年房價高漲,30年期房貸逐漸成為主流,買方若以購買30年使用權,以30歲成家為例,使用權期間屆滿,買方已60歲,若要續買使用權或另行購屋,必須另外準備一筆存款支應,這對民眾又是一大筆的負擔,會不會最終仍買不起、租不起。若從此點著眼,或許住宅權住宅比較適合沒有打算將房產傳家的單身自住族群,或有一定經濟基礎的中高齡居住在老舊公寓,有換取有電梯、無障礙設施大樓需求者,因其經濟條件相對較佳、換屋需求相對較低。

另值得注意的是,在稅務負擔上,雖然所有權與使用權房屋的居住者,每年都得繳交「房屋稅」,可適用自住稅率1.2%,但不同的是所有權者繳納地價稅,使用權房屋居住者繳納「地租」,兩者稅基都是採用公告地價,但自用住宅地價稅稅率僅0.2%,地租則約為公告地價的3.5%至5%,每年要繳的地租是自用住宅的十幾倍,且當公告地價調漲時,地租自然跟著漲,有住越久、繳越多的情形。

除了上述使用年限的限制、貸款條件差、需繳交地租等情事之外,未來使用權住宅的租金或購買費用是一次先支付或是得按月繳付?費用是否會隨週期性的物價波動調整?能否提前解約?

目前社會住宅一般6年租約,租屋者可以很快輪轉,而住宅權住宅租期長,租期10年至30年,形同長租型的社會住宅,受惠的民眾就會變少,在政府土地資源越來越稀缺的情況下,對居住正義能行嗎?答案或許能行,但政府規劃使用權住宅應作更審慎嚴謹的評估,並做好配套措施,以免立意良善的政策,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反引發民怨。

*作者為國政基金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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