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貨貿協商 中方:不該比照中韓FTA

2015-04-0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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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貿局長楊珍妮(余志偉攝)

國貿局長楊珍妮(余志偉攝)

兩岸貨貿第10輪協商2日結束,國貿局長楊珍妮於北京連線交代談判成果。此次協商由於中方談判代表商務部港澳司陳星會前扭到腰,因此改由副司長孫兆麟與我方國貿局副局長徐大衛主談,較有進展的部分為非關稅協定,但仍未談到實質的降稅項目。中方向我方解說中韓FTA草簽內容,但也強調台韓產業結構不同,不應以中韓FTA作為衡量標準,算是委婉拒絕經濟部「爭取優於中韓FTA待遇」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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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珍妮表示,此次非關稅協定的部分較有進展,如加速產品通關檢驗及檢疫流程等,雙方就適用優惠關稅的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及貿易救濟等按各章節進行分組協商,但各個產業部分仍未討論到哪些產業要放入降稅清單中。此外,中方也找來中韓FTA相關人員向我方解說中韓FTA草簽相關條文。

楊珍妮說,中韓FTA的減稅模式複雜,此次溝通便了解中韓協商協定,我方極力向中方闡明汽車、工具機、面板及石化4大產業的重要性,每個工作小組都希望中方對我方待遇不低於中韓FTA,但中方回應,每個FTA談判基礎都不同,每個國家市場規模及關心產業都不同,因此應就行業量身訂做。中方並提醒我方有中韓FTA所沒有的ECFA早收清單,不該完全以中韓FTA作為衡量標準。

此外,由於中韓FTA已先公布草簽清單,媒體紛紛詢問貨貿還要多久才能進入草簽程序,楊珍妮先說目前進度距離草簽還很久,並說要先有草簽後再進入國會審查才通過,但媒體隨後質疑服貿協議並未經過草簽程序,楊珍妮似乎對於程序也不確定,便找來一位陸委會官員解說。

該名不願透露名的陸委會官員表示,兩岸協議並沒有草簽不草簽的問題,達成共識之後透過兩岸高層會談簽署,便依照兩岸規定條例送立法院審議或備查,接著按照協議的生效條款在通知對方之後生效,他並說並非所有協議都有草簽程序,像兩岸協議就沒有草簽這個問題,「那只是個用語而已」。該官員隨後經媒體確認為陸委會經濟處副處長楚恆惠。

至於中方是否關心仍在卡關中的服貿協議及《兩岸監督條例》?楊珍妮則表示,「這一次他們都沒提耶」,至於是否已預訂下一次協商時程,楊珍妮也說時程仍未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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