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企四兆境外資產「未審計過」

2015-03-0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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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方媒體報導,有關部門將在2015年對央企進行審查,作為習近平上任後反腐的又一輪舉措

中國官方媒體報導,有關部門將在2015年對央企進行審查,作為習近平上任後反腐的又一輪舉措

新華社3月3日轉載《中國青年報》報導,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審計署原審計長董大勝透露,中國中央企業有超過4兆境外資產未納入審計監督;他建議對國企和國有資本實行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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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指,至2013年底,110多家中央企業資產總額達到35萬元人民幣,而據國資委統計,境外經營單位資產總額佔比12.5%;照此比例,中央企業的境外資產總額即超過4.3萬億元(約合6374億美元)。

董大勝透露,這部分央企資產「基本上沒有進行審計」。

此次有中國官媒報導指,有關部門將在2015年對央企進行全面調查,作為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上任後開展反腐行動的又一輪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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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審計署官員建議,對國有企業資產應該每一至兩年審計一次 。

新華社的這則報導,出現在中共中央紀委聲稱將加強追查貪腐官員和企業的非法海外資產之後。

「在過去多年的實踐中,不成文的做法是審計署只對118家中央企業中的57家進行過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其餘的企業由有關部門組織或者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中青報》引述董大勝說,「對其他中央部委下屬的企業,審計署從來沒有審計過。」

「對中央企業越來越大的境外投資也基本上沒有進行審計,這就存在著國有企業審計大量空白點。」

他建議將所有國企、央企實行國家審計全覆蓋,包括境外投資,均納入審計監督,同時建立對國企經常性的審計制度。

他表示應該爭取對國有企業資產每一至兩年審計一次,對國企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在其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並對重大改組、併購、國有產權的處置轉讓、重 大投資項目、大額採購事項和資金運用等等重特大事項實行專項跟蹤審計;他還指出,黨政官員與企業領導人身份轉換過於頻繁,容易產生短期行為和利益輸送,不 利於企業長期發展。

另有報導則引述經濟學者指出,相關的措施改變未必會對審計結果產生重大影響。

「由於估值方面的困難,國企央企的總資產統計非常困難,」路透社引述摩根斯坦利經濟學家喬虹說,「我們通常都只掌握投資資金流動的數據,而不是已有儲備的價值。」

(編寫:列爾 責編:蕭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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