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在台灣,有高達八成的民眾對台灣的司法表示沒有信心。台灣司法何以會走到今日如此不堪的地步,究其原因,乃在於長久以來,法學教育的失敗與偏頗。
第一,欠缺品格教育的司法培訓,只會造就出一批知法玩法的司法官僚。例如前面的張詠惠法官,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今日台灣的法官與檢察官,素質低落,人品敗壞。翻開報紙,恐龍法官的烏龍判決,檢察官的濫權起訴,時有所聞。這些荒謬的司法亂象,雖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考驗升斗小民的智慧與良知,可是人民卻莫可奈何。
第二,特定政治立場的法政學者,不斷教育出一批甘為政治服務的司法打手。近二,三十年來,台灣高教的法政學院,充斥著一些政治立場鮮明的學閥,成功地影響並培養出一批對政治參與具有高度熱誠的司法覺青。這些人,不管後來從政或進入司法系統,都依舊保有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很容易就會被拔擢為打擊異己的政治工具。譬如馬前總統的二審判決之後,北檢傳出來的那三秒歡呼,正是箇中經典。可是我們的司法體系,面對這種不公平的司法打壓,卻毫無任何可以有效制衡的機制。
第三,台灣民主化的過程,成就了不少具有法政背景的政治精英。很不幸的,這當中有一些極爲不堪的政治人物,利用其法學的專業訓練,將司法玩弄於股掌之中。這些人可以利用法條的解釋權與公權力,打擊異己以謀取私利。久而久之,上行下效,以致於政風敗壞,私德淪喪。君不見,今天的台灣司法若不是這麼明目張膽的下作,以至連犯賤都懶得矯情了,又怎會被稱爲「司法東廠」呢?
作為一個普羅大眾,如今上法院,只能端看你祖先的風水好不好,銀行的口袋深不深,政治的顏色對不對。司法在台灣,已然成爲民主進步最大的一個諷刺與笑話。現在放眼望去,恐龍法官,比比皆是,無良檢調,處處可見。今天會相信台灣司法還有貞操的,不是太天真,就是太無知了!
而一個國家,一旦失去了足堪以被人民信任的司法,這樣的民主是何其的脆弱,又是何其的可笑!U2合唱團最經典的一首歌「I Still Haven’t Found What I’m Looking For」,當年風靡全球,創下英國唱片專輯銷售速度最快的紀錄。今天在台灣,我也依然找不到那個最卑微的司法正義。
政治一旦介入了司法跟教育,在所有民主進步的假像底下,剩下的只會是赤裸裸的獨裁跟專制。而無知與冷漠,正是培育這些無良政客與司法官僚的最佳養分。所以對付邪惡,什麼溫良恭儉讓都於事無補,因為,邪惡只能被消滅,無法被感化。司法改革,先革掉這些司法東廠,政治奴犬吧!
*作者為美國伊利諾芝加哥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