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經濟學人資訊社把台灣(中華民國)列為全面民主政體,民主指數還高於英國。但從兩國政治領導人物處理他人對他們的指控來看(論文門及派對門),中華民國的實際表現並不如英國。
英國媒體日前爆料,首相強森(Boris Johnson)及其幕僚,在疫情緊張期間(2020年的年末),沒有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在唐寧街首相官邸等地舉行派對。消息一出,群情譁然,逼退聲浪接踵而來。
被強烈抨擊的強森,很快的在2021年12月8日下令內閣辦公室大臣(the Cabinet Secretary),針對媒體指控來進行調查。但內閣辦公室大臣因自己捲入派對事件,不適合擔任調查小組的領導人。調查的任務於是落在內閣辦公室的高階常任文官格雷(Sue Gray)身上。
調查的步調很緊湊,格雷在2022年的1月31日公佈初步調查結果。在報告中,格雷首先說明,首相及內閣辦公室幕僚的派對,前前後後共16次,其中的12次應由大倫敦警察局來做刑事調查(criminal investigation),她所做的是一般性的調查。2個調查單位各有不同的職責。
初步調查發現一共有7點。大致是:
- 調查範圍中的群聚派對沒有正當性
- 派對的舉行牴觸了當時法律的規範
- 參與這些派對的政治領導人物沒有顧及到這些派對的適當性,他們的作為可能會損及大眾健康,也忽略了大眾觀感,這表示政治領導人物的領導風格及判斷都有問題
- 其中的一些派對根本就不應該舉行,另外的則不應該有那樣的規模及過程
- 在行政公署的任何時間當中,飲酒都是不恰當的行為
- 雖然有些幕僚覺得那些派對並不妥當,也想發出警告,但終究沒有提出,政府在這方面應有對策
這份報告的結論則是:上述的諸多派對中,有些不應發生,有些派對的規模及其中參與者的行為並不恰當;在警察的刑事調查結果公佈前,政府就應從這事件中學到教訓,並即刻採取改革措施。
1月31日發佈格雷的調查結果,2月1日英國下議院的首相質詢時間裡,強森先有風度的表示,他對事件的發生感到遺憾,他肯定格雷的報告,並接受她在結語中對政府的建議,也會劍及履及的進行改革,但他認為,要等到大倫敦警察局的報告出現後,大家才能看出整個事件的真相,也才能做結論。強森講完後,馬上就遭遇到了工黨領袖的強烈砲火。
工黨領袖斯塔摩(Sir Keir Starmer)在大約6分鐘的講話中,也先肯定格雷的調查,並提醒強森,應信守承諾,等格雷完整的調查結束後,應即刻公佈結果。他感性的告訴大家,英國人過去2年中,因為政府處理疫情,對人民的行動自由做了諸多限制,使得很多人無法見到瀕死親人的最後一面、無法參加親友的喪禮、無法訪視重病的親友,無法讓孩子見著玩伴。凡此種種,再再使得英國人民感到愧疚。但話鋒一轉,他強調,那些民眾實在無需感到愧疚才對,他們應該為自己和國家感到驕傲,因為他們的守法,讓他們救了許多他們從未謀面的陌生人。守法的人所展現的無私精神、對他人的尊重及關懷,正是英國的本色。
相形之下呢?這位工黨領袖說,首相的派對作為,侮辱了守法的國民,他把英國人當成笨蛋,貶抑了英國人的智慧。但斯塔摩強調,英國人不是笨蛋,他們不會買首相的賬,他們認為首相應該辭職走人,但首相會因此辭職嗎?斯塔摩自問自答地,這首相當然不會辭職!因為他是一個沒有羞恥心的人(a man without shame)。斯塔摩強調,強森及為他辯護的同黨友人,破壞了政府和社會大眾之間的互信,也腐蝕的民主與法治。斯塔摩並引故保守黨首相佘契爾夫人的話,「政府的首要義務就是維護法律,假如政府便宜行事,沒有屢行這義務,受統治的人民也就不會遵守法律。」
在道德方面,斯塔摩告訴大家,不管大家有什麼樣的政治立場,誠實和正派(decency)都是重要的,因為這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而珍重及呵護民主,就是愛國的表現。最後,斯塔摩呼籲保守黨的議員,應挺身而出,起而挑戰德不配位的強森,因為他們比任何人都清楚強森的不適任,繼續對他的支持,指意味著繼續的欺瞞和胡作非為,人民的眼睛雪亮,正盯著他們,也會以此來評價他們。
在斯塔摩講完之後,攻擊強森的聲音不歇,多的是同黨議員的批判,其中也包括了前首相梅伊(Theresa May)。 她質問道,首相及其幕僚有沒有讀過那些限制人民行動的規定?讀了之後有沒有讀懂?讀懂之後,是不是認為那些規定只適用別人、而自己無須遵守?究竟是哪一個原因,讓強森及其幕僚以身試法。
我們可以從英國首相處理派對門的紛擾及國會的發言看到什麼?
第一,身為當事者的強森能指定政府部門,針對爭議事項進行獨立調查,並承諾公開所有調查結果。調查小組由常任文官主持,而主事者也能一本公正,協同大倫敦警察局分頭調查,專業分工、不卑不亢、有為有守。
第二,在英國的政治運作當中,政黨的顏色並沒有完全決定是非判斷的標準。執政黨的從政國會議員,包括前首相,照樣挺身批判首相強森。
第三,有權的首相必須在國會接受反對黨領袖的當面質疑與抨擊,而不只是躲在自己的官署當中。
第四,反對黨領袖訴求的重點是民主、法治、和道德的基本原理原則,強調政府本身的守法及政治人物的誠信。
第五,英國主流媒體充分報導,讓人民對這件事的發展有全面的了解機會。
對比之下,中華民國作為一個所謂的全面民主國家,在面對涉及國家領袖的爭議事件時,所有的表現都遠不如老牌的民主英國。我們的最高政治領袖、執政黨黨員、反對黨政治人物、權力制衡的政治運作設計、常任文官的作為及媒體輿論的表現,都遠遠不如英國。
我們與民主法治的距離越遠,與惡的距離就會越近。
*作者為大學教授。